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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从找准切入点入手创预防品牌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27 03:06

推动出台了河南省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法规——《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举办了河南省第一次反腐败大型展览……这是2004年以来洛阳市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所取得的骄人成绩。而找准切入点,是洛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造一个又一个品牌的奥秘所在——

  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

  “这可真是一次深入内心、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活动,让我们充分认清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一名参观完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名干部还在180米长的“远离职务犯罪,共创洛阳美好明天”长卷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展览结束时,这条长卷上已密密麻麻地留下了2万余人的签名。

  为了使警示教育活动起到应有的作用,洛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多策并举,一方面积极开展各种展览、宣讲活动,另一方面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目前已建成警示教育基地42个。一动一静式的警示教育让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走进了群众生活。

  在宜阳县,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展览、接受教育,如今已成为各单位干部职工的一种自觉行动。该县有三个不同功能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预防国企干部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基地建在河南省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行政执法人员为主要预防对象的警示教育基地建在国土资源局,此外还有一个是以乡村干部为主要预防对象的警示教育基地。

  栾川县检察院独辟蹊径,把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到工作中,建起“蓝天政务网”,建立电子信息警示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网络,开展实物展示和网上课堂教育,把警示教育带进新境界。

  检察建议为企业发展送来及时雨

  洛阳市检察机关十分重视发挥检察建议的预防功能,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研究其管理漏洞,协助他们建章立制。

  2006年,宜阳县检察院在调研时发现,该县某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在未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的情况下,就将一个修桥工程私自发包出去,签订了总造价6.5万元的工程合同。结算工程款时,他们准备编造新合同,将工程款变更为7.7万元,欲从中谋利。发现这一情况后,宜阳县检察院及时查清事实,向其所在乡党委发出检察建议,乡党委对二人作出了相应处理,并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工程的监督。

  针对部分企业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小金库”问题,涧西区检察院向企业发出《关于治理企业“小金库”问题的有关建议》。收到建议后,中钢洛铜集团公司针对三级机构存在的现金管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堵塞了漏洞;一拖集团公司积极采纳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对“三产”公司的审批、管理与监督的建议,将下属子公司由156个减少到74个,不但经营指标没有降低,相反企业仅此一项就减损2000多万元。

  去年,洛阳市检察机关结合所办188件重大典型案件,开展预防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05条,帮助煤炭、电力、教育、医疗、建筑等行业落实预防措施457项。

  建设廉洁工程服务洛阳又好又快发展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7年,洛阳市新开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72个。洛阳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实行建设工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廉洁准入制和廉政信用档案制,加强对重点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洛阳新区规划总面积71.3平方公里,建设总投资需1700亿元。洛阳市检察机关先后与15个工程建设指挥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参加了重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活动。洛龙区检察院建立机构,健全组织,系统地开展建设工程预防工作。目前,在已完成的建设项目中,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节约建设资金4亿元人民币,实现了“工程优秀、干部优秀”的目标。

  汝阳县检察院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中,为所有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单位及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表现进行详细记载、立册建档,工程竣工后,将所有材料一并存档备查,建立廉政档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从监督范围、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责任追究等方面为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提供依据,是《嵩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暂行规定》的重要内容。该《规定》实施以来,嵩县检察院已对嵩县文化广场、县医院病房大楼建设等4项重点工程开展了监督活动,有效规范了建设市场的招投标、材料采购活动。

  创新让预防之路越走越宽

  “这样的教育,令人震撼,清除了公职人员心灵的‘腐垢’。真是太好了!”在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后,某单位负责人感慨地说。这是嵩县检察院为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免疫力”而开展的庭审式警示教育活动。从探索尝试到逐步规范成熟,该院先后组织发案单位、相关单位领导干部8000余人,参加了对发生在本县电业、计生、地税、邮政、教育等行业的18起21人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

  创新,使洛阳市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驶入了快车道。为乡村干部量身订做预防职务犯罪考核办法,是伊川县检察院的创新之举。他们把乡村干部全年参加法制学习、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是否发生职务犯罪等进行科学量化,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每半年对乡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年终时作为该干部的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从而提高其对预防工作的重视。通过实施该办法,主动参加法制讲座的乡村干部明显增多,主动到检察院咨询的乡村干部也明显增多,他们说:“这个办法让我们在脑子里时刻绷紧严格要求自己的弦。”

  新安县检察院的创新之举是方式上的创新。两年前,该院在洛阳市率先开通了集预防咨询、心理咨询、预防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咨询热线。热线开通后,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咨询电话。同时,检察机关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20多起。

  徐徐清风吹进新农村

  早在2006年洛阳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之初,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牛学理就提出要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如今,两年过去了,随着活动的逐渐深入,这个切入点已成为洛阳市新农村建设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在新安县城关镇,每月的25日各行政村报账员要向镇农经站报月账。该镇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村会计集中办公制,成立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对村级账目、资金全面实行“财务双代管”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集体资金使用上容易发生腐败的现象。

  栾川县检察院则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在全县村账乡管的基础上,率先在赤土店镇成立“预防工作进乡村”工作委员会,在各村及村民组成立农村财务会算中心和财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使该镇10个村所辖的101个村民组的财务统一管理,每月对村组财务会审,公开财务政务。为推广、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检察干警每到一处,都要看一看村务公开栏,翻一翻财务账目,深入农家问一问民主理财情况。

  伊川县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给村干部上廉政教育课,化解干群矛盾,促进农村和谐,受到当地群众和干部的好评。“找检察官说道说道”已成为当地群众的口头语。“以前不懂法,办了不少‘掉底事’,还总找镇里解围,检察院的这次教育活动,为我们送来了最有效的保护。”偃师市城关镇一名村干部在参加了该市检察院举办的法制学习班后如是说。(检察日报 高传伟 孟红梅 李广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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