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单位的接待费、差旅费,并不是想怎么报就怎么报。昨日召开的长沙市财税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的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车辆燃修费都要公开。
同时,从今年起,长沙市直各行政单位将被列入一个特殊的“排行榜”。与其他评比不同,在这个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将不那么“光荣”。昨天的财税工作会议同时提出,单位人均费用的前20名,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居前5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常务会做出说明。
追加预算的前5名要作说明
“在预算上,我们不能只做‘加法’,更要敢于做‘减法’,要坚决压缩不必要的开支,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的这句话,是对长沙市新推行的财务公开制度的最好注解。
长沙市提出,将完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强化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滚动管理。要求各部门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由财政根据时间进度或工程进度拨付,在追加预算中,预算额度增加最大的前5名和增速最大的前5名,必须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说明。
同时,财政公共项目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每半年要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一次。
严格控制购车和出国考察
会议提出,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重点工程指挥部等,都要将其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在单位内部公开,并上报市纪委备案;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车辆燃修费等必须实行公开,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及群众关心的其他财务事项也要实行公开;接待费要公开支出明细,差旅费中的出国考察费要公开到人;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中的专项经费开支,也要每半年公开一次;人均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车辆燃修费前20名的单位,每半年在政府常务会公布一次,居前5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常务会做出说明。
同时,严格控制购车和出国考察。全面推行单位公车编制管理,按单位领导职数和单位编制人数为依据核定单位公车编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购车,严格按编制数由单位申报,分管副市长批示,财政每年一次按政策审核归集后,报市委常委会议审批。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副市级领导干部出国考察每两年安排一次,正县级领导干部出国考察每三年安排一次;严禁市直单位组织人员出国;招商活动出国不受以上规定限制。
加强对重点支出项目监督
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单位资产和国有资本处置等重点支出,长沙市提出,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按程序先确定项目后再立项,严格控制项目概算,项目概算经批复后,原则上不得突破和调整。在政府采购上,要严格实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分离制度。
此外,还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今年,市本级要在21家单位试点的基础上,新增128家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这项改革的推行,将取代现行的集中核算制和会计委派制的功能,在管理上更具有先进性,因此将考虑逐步收回会计委派人员和退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权。(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