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监察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圳市监察局经过认真调研,借鉴香港和市政府其他部门的经验,将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引入到行政监察工作中来,成立了包涵法律、工商管理、经济、建设、教育、信息技术、卫生、环保等领域2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监察局的“外脑”,为行政监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深圳市监察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围绕市监察局中心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一是提供决策咨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决策符合实际,符合改革创新的要求,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赋予深圳市 “为全国的监察工作总结经验、探索路子”的任务。二是提供专业咨询。对监察工作中涉及的一些特殊领域的专门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三是提出疑难复杂案件处理建议。帮助监察机关及时正确处理越来越复杂、专业性越来越强的各类政纪案件、行政过错案件。四是提出法规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法规制度建设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强,事先需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中国廉政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