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为降低政府采购成本,避免出现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现象,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对该省现行政府采购模式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全面实行“询价前置”制度。
所谓“询价前置”,是指招标时政府只确定待购商品价格的折扣率,折扣率在协议供货期内保持不变。在具体采购时,先由采购人到市场向供应商询价,确定一个由供需双方平等协商的价格,且此价格不允许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在此基础上确定最终供货价格,从而确保招标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据介绍,电脑等一些更新周期快的商品降价频繁,而政府采购审批时间较长,导致政府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墨迹未干,部分商品价格已经下跌,于是出现了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的问题。为此,该省财政厅近日正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新一期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采取“询价前置”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该制度还规定,若采购单位发现市场上相同产品的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格,且协议供货商不能以市场价供货时,采购单位可从价格低的非协议供应商处购买。(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胡庆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