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法委9日頒布了6條禁令,加強政法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其中規定政法系統干部不准利用工作和職務之便,向辦案單位“打招呼”,干擾辦案,影響公正執法。違者,一律先停職,再查處。
9日公布的《重慶市政法領導干部紀律規定》,從六個方面加強了對政法系統干部的監督,包括:對不堅決執行市委、市政府所作出的各項重大決策和部署,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諉塞責,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嚴肅追究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教育管理不嚴,導致出現嚴重違法違紀或本年度發生多起違法亂紀,影響政法隊伍形象的,一律由該單位黨委(黨組)作出深刻檢查,並給予嚴肅處理﹔不准利用工作和職務之便,向辦案單位打招呼,干擾辦案,影響公正執法。違者,一律先停職,再查處﹔不准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職權,牟取私利。違者,一律先停職,再查處﹔不准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損害群眾利益。違者,一律先停職,再查處﹔不准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利用職權,牟取私利。違者,一律先停職,再查處。(人民网 記者黃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