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河南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说,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自己的职务之便,投资入股煤矿“淘金”,为掩人耳目,不少人将其所有的股份移到自己亲戚的名下。这样的“官煤勾结”往往成了煤矿的“保护伞”,煤矿主以为很有“后台”而肆无忌惮地违规生产,很多煤矿安全事故因此出现。
这次清查行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煤矿的投资股份构成、股东身份、分红情况,以及股东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及登记等情况。一旦发现违纪违法人员,经查实后,一律就地免职,并给予党政违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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