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年所有在职的市委管理干部必须申报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副处级以上干部要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包括:干部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干部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领导干部婚姻变化情况;干部基本情况;2008年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共9项内容。申报内容将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据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起,银川市对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申报内容主要是干部购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与之相比,此次的集中报告内容更多、事项更细。其中,干部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婚姻变化情况均是首次要求申报。此外,申报内容更加细化,如住房情况,必须填报具体房屋地址、面积,房屋性质、来源等(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