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该方案规定,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一旦出现向医院行贿行为,各医疗机构1~3年内禁止采购其产品。同时,在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达一定年限的干部,必须轮岗交流。
医德医风与工资和晋级等直接挂钩
今年,南昌要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表彰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标兵考评活动,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把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收费挂钩
南昌市今年继续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并开展处方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等工作。同时,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和收费许可,防止医疗机构盲目配置高新设备加重患者负担,并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得同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药企贿赂医疗机构将受惩罚
今年,南昌市将加大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力度,对群众反映投诉的“红包”、回扣问题,一旦查实,在医务卫生人员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对经认定的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1~3年内禁止采购其产品。并规定,在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必须轮岗交流。
不使用中标药品要被查处
南昌将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不执行招标采购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不执行中标药品降价规定、对竞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都将被严肃查处。
同时明确,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收费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大江网-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