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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用车要“披”上统一的特殊标识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6 07:53
遏制公车私用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要让百姓一眼就能看出,哪辆是公车。为此,浙江省纪委等部门决定推广一些地方的做法,让公务用车“披上”特殊标识,方便群众监督。

记者14日从浙江省纪委等部门发出的通知中了解到,全省要推广一些地方的做法,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存放,并贴上统一标识,遏制公车私用,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据了解,2004年10月,温州市平阳县率先在浙江省给公车贴上了“公车”标志。用当地纪委有关负责人的话说,就是“直接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这一做法很快被其他地方效仿、延伸。2006年初和2007年底,浙江省的湖州市和金华市对其公车都采取了统一挂特定牌照,或贴上统一标识的措施,亮明身份。

“公务用车贴上‘公务车’标识,是给自己戴上了规范用车的‘紧箍咒’。”长兴县监察局副局长钱成飚表示,该县从去年二季度开始给800多辆公务用车统一粘贴“公务车”标识,一段时间以来“违规使用公务车的情况显著减少”。(新华网 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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