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罗田县自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定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后,县委、县政府围绕大别山试验区“红色精神、绿色发展”的总体特征,加强机制创新,完善制度设计,着力解决精神站位不高、创业激情不足、创新意识不浓、群众观念不强等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好转,部门效能提升,为推进“大别山试验区”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政府效能。效能建设是推动“大别山试验区”建设的关键。针对少数职能部门存在懒散工作习惯、缓慢办事节奏、冷漠服务态度等问题,加强效能检查,提高政府执行力。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协调部门功能,推行网上审批和“一门办结”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府各部门围绕民生建设进一步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政府执行力明显提高。县纪委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实行网上监督,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同时,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全县412个行政村建立了信访接待室、便民服务室、民事调解室、党员活动室,为群众办事建起了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推行问责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建设“大别山试验区”,关键在于抓落实。换届以后,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成立治庸问责办公室,建立了“四个问责机制”。一是坚持科学问责,增强问责理性。科学设置问责内容,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问责程序,实现问责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二是坚持人本问责,发挥民意力量。加大群众参与干部问责的力度,接受服务对象、基层单位和群众代表的评议,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进行严格问责。三是阳光问责,建立开放多元问责体系。健全问责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问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开放的问责监督体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问责过程。四是常态问责,实现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不断完善问责的制度和机制,将问责制渗入到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使问责成为党政干部的自觉行为,由被动追究责任向主动履行职责转变,实现问责的制度化、常态化。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重大决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共对1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2个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阳光用权。建设“大别山试验区”必须加强权力监督,确保权力阳光运行。一是抓权力下放。去年至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下放比例达56%,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3个。二是抓权力公开。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行政服务网络,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进一步推动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三是抓权力制约。县纪委规定各单位“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基建、组织人事以及物资采购。并从组织、纪律、舆论、群众等方面加大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四是抓权力改革。重点改革用人权,县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进行“初始提名权”改革,推行民主推荐制、竞争上岗制、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票决制和公示制,进一步扩大了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去年以来,县委共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四轮调整,及时将180多名想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调整到经济建设的关键岗位,为他们提供了施展才干的创业平台。(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