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2年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会9月29日上午举行。这是扬州市第三次组织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会汇报廉洁从政情况。市委全会集体“问廉”县处级党政正职,是扬州在全省首开先河的举措。这次会议的创新之处还在于,扬州网当天全程对汇报会进行现场直播。“让广大市民、网民能直观地了解这些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政从政情况,便于更有效地开展社会监督。”扬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跃进告诉记者。
会上,扬州市水利局局长李春国汇报了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之后,市委委员韩劬当场提了个尖锐的问题:“这两年我市水利工程中包括个别重点项目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同时少数县乡水利部门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对此,有什么对策?”
李春国现场答复:“第一,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第二,加大制度建设、执行的力度,抓好工程的关键环节;第三,自觉接受纪检、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市农委主任朱柏兴等其他4位负责人也分别汇报并接受了询问。与会代表还对5位汇报人的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市委调研组还将继续对各汇报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本单位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监督。
9月18日下午,另外一场汇报会在如东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举行。会上,该分局3名班子成员分别述职述廉,他们汇报的对象是服务对象代表、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在南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整套立体综合考核体系已经形成。该市将责任内容细化为“责任落实指标”、“勤政廉政内部调查指标”、“党风廉政社会测评指标”三部分,分别由上级组织、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测评,按比例百分量化计分。同时,依托媒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通过专门机构和社会群众双向“点名”方式,把一些廉政风险较大、工作较薄弱、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确定为考核对象。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当面质询,相关领导逐一回答,社会各界代表现场评议。
“经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党风廉政建设也要走在全国前列。”这是江苏省委确定的目标。我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龙头”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
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
省委明确提出,接受监督要从省委做起、从省级领导做起、从省级机关做起,历任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都提出“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省委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向社会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拒收钱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一律集体讨论决定,规定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事项。
省委常委一班人身体力行,促进了全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已延伸至乡村、企业和高校等基层单位。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层各级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2005年以来,我省相继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推进年、提高年、规范执行年和体系框架构建年为载体,从省、市、县三个层面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省里先后出台惩防体系建设《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高起点谋划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用刚性的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指引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省委常委每两年一次,带队对13个省辖市和省级机关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各单位的新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样成为制度的是,各级党委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责任制的情况,都要按规定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制检查考核奖优罚劣,这一导向在我省充分显现。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都会予以追究;对责任追究工作不力的,有关职能部门都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从而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江里程告诉记者,从2009年到2012年上半年,我省先后对892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其中,市厅级领导干部2名,县处级89名,乡科级841名,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硬”。(新华日报记者 任松筠 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