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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去年立案查处渎职案件132件147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19 08:59
    笔者17日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2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2件147人,同比分别上升97.01%和83.75%。其中,重、特大案件30件30人,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6件17人(含厅局级要案2件2人),查办涉“保护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件76人。同时,该院还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反渎部门严厉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厉查办了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案件,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广州检察机关还结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主动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检察建议,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2012年,共发出检察建议书30余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南方日报 记者/赵杨 通讯员/穗检宣)

典型案例

市车管所原副所长等4人受贿为机动车违规上牌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简称“车管所”)原副所长孔某某、主任科员梁某某,与该所驻站民警朱某某、黄某某,明知某汽车信息咨询公司代办的“国二”标准柴油机动车不符合广州市的机动车登记上牌标准,仍违反相关规定,故意不履行查验职责,违规予以审核通过,致使该批柴油机动车得以成功在广州市登记注册。2012年5月,媒体曝光了人禾机动车检测站为大量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获取虚假车辆安检合格证的事实,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4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孔某某等4人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广州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于2012年7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罪名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4人立案侦查。日前,朱某某、梁某某等多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5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白云区食药局原副局长将查获假药给回造假者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彭某某,在处理该局查封齐某某等人制造假药及伪劣保健食品现场的涉案物品过程中,接受齐某某通过中间人彭某的求情并收受贿款后,擅自决定把上述涉案物品交还给齐某某,使齐某某等人得以利用该涉案物品继续进行制假售假犯罪活动。之后,彭某某又先后两次收受齐某某贿送的2万余元。2012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以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受贿罪对彭某某立案侦查。2012年10月,法院以滥用职权、受贿罪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为自己骗购经适房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产权地籍科原工作人员张某某,滥用经办复审经适房申购资格的职权,通过伪造申购材料的手法为自己骗购经济适用房一套,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6万余元;违反经适房申购及审批程序,为陈某某等34户家庭复审申购资格取得经适房准购证,其中陈某某等16户家庭已购得经适房;超越职权,违反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及审批程序,通过本人或者该局廉租住房保障复审经办人罗某某,先后为其本人、刘某某等16户家庭办理了廉租租赁保障申请,共领取了廉租租赁补贴共7万余元。

此外,张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0万余元;利用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经适房申购复审原经办人王某的密切关系,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保障房申请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2万元。2012年8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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