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须按照“从严控制、为我所用、突出重点、少而精”的要求,从实际需求出发。不得“因人找事”,安排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性质的培训项目。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高收费乱收费培训项目,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通知还提出,上海市委组织部负责调训市党委管理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区县党委组织部不直接组织境外培训。(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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