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出台以来,该省纪委监察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在提升执纪监督的常态性、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有力推动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每月督查
坚持每月由1名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遇重要节假日派出督查组随机抽查。目前,该省已组织10个督查组先后集中监督检查14个市(州)及所辖29个市级部门、19个县(市、区)以及17个省直部门、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骨干企业。重点审查公务接待、差旅费、公务车辆运行费、会务费支出等情况,及时发现“三公”经费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
暗访约谈
各督查组每到一个地方或部门督查,采取事先不通知的方式,直接到单位检查干部职工上班工作状态。同时,对餐饮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进行暗访。目前已暗访餐饮娱乐场所67家,旅游景点8个。督查组与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干部约谈,全面了解该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十项规定”情况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已个别约谈党员干部342人。
多方参与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吸纳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广泛参与,并要求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分别牵头对省直部门、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骨干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形成了工作合力。目前已抽调财政、审计、公安、工商以及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等部门人员40余人(次)参与执纪监督工作。同时,还邀请特邀监察员、媒体记者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督促整改
对监督中发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督查组责成市(州)和相关部门出台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重点问题,通过现场指出、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违纪违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并适时通报和曝光。“八项规定”施行以来,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十项规定”和涉及“四风”问题案件598件,给予399人党纪政纪处分;内部通报典型案件331件,公开曝光131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