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硬化措施,在服务、保障和促进改善发展环境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推动“双减双提”专项行动
经清理,目前省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项目496项;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拟保留248项,取消46项;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行政监管事项538项。石家庄市削减审批事项77项,清理审批前置条件569个,审批环节平均减少2个,办结时限平均减少7天。保定市实施了联合审批机制,以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三类事项实施联合审批,并在全省率先实施“一章制”审批,有效改善了审批环节多、周期长和“体外循环”等问题。
全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万余条,省级行政机关发布1.8万余条,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发布33万余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5.8%、13.9%和92.5%。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36个省直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财政预决算。完善众参与、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程序性规定,推进“会审会”、“旁听制”、“处(科)务会议纪要”、“乡镇议事会”等四项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全年省直部门召开处务会4160次,议定事项8221件;市、县两级政府邀请群众旁听政府常务会议1236次,议定事项4207件;召开乡镇议事会12144次,议定事项21912件。
目前,全省11个市、166个县(市、区)、15个派出机构(开发区)、1927个乡(镇、办事处)、33649个村(街道)建立均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室。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进驻率平均84.4%,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率平均87.4%,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率平均69.2%,行政监管(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平均74.4%。秦皇岛市实施星级动态管理,保定市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全省161个具有建设任务的市、县,已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13个,完成交易额344.36亿元,成交项目4595项(宗)。
全省9个市、122个县(市、区)建立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52个县实现市、县审批网络互联互通,233个乡(镇、街道)实现县、乡互联互通。省本级473项行政许可事项,除25项不宜在网上办理外,其余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廊坊、保定、邢台、邯郸、衡水等地的市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覆盖率均在90%以上。承德市建立了覆盖41个部门381项和各县(市、区)341个单位387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和廉政风险点动态预警监控。
推动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
推行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五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促进了政处罚的公开化、信息化和流程化。
制定《河北省规范市场主体监管行为暂行规定》,严格规范对市场主体的检查、收费、罚款等监管行为。邢台市推行政府服务“零收费”和行政性罚款减半政策,市本级暂停和取消了100项政府服务性收费和预算外收费,对33项行政性罚款减半设限,有18个县(市、区)也实行“零收费”、“半罚款”,全年共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近3亿元。
创新改进民主评议方式,调整参加评议部门和评议内容,实现由综合评议向解决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转变。石家庄市将市直部门和单位细化为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两大类,按照“为谁服务,就让谁评议”的原则,完善评议员信息库,增加各类型企业负责人所占比例,信息库总人数达到6000余人,增强了评议的准确性。邯郸市在网上开展“百家企业评环境,千名群众评作风”活动,并对排在后三名的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严肃查处各类损害发展环境行为
制定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在社会各界选聘万名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的实施意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直通车,建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实现对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基的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和快速反馈。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去年以来,严肃查处海兴县工商局乱收费、阜平县安监局乱罚款、原双桥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殷某利用职务开办公司贪污公款、宁晋县质监局失职渎职、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乱收费和违反财经纪律、唐山市质监局原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孙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企业好处滥用职权、磁县交通运输局违规执法等典型案件。截止今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损害发展环境投诉举报3746件,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职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损害发展环境问题3029起,对279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6人,开除党籍56人,行政撤职23人,开除公职9人。在被问责的人员中,处级以上干部9人,科级干部606人,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