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初核报结和转立案回告工作制度,对转立案信访举报件“一跟到底”。由此,今年1月至10月,在信访举报件同比增长63%的情况下,按期办结率不但没受影响,还比同期提高了1.2%,信访案件查实率提升了3.6%。
以往,对于发现违纪事实需要转立案调查的信访举报件,转入案件检查程序后,信访举报部门对后续处理情况一般不能及时掌握。如今,按照无锡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初核报结和转立案回告工作制度,进入信访转立案程序后,承办部门不但要做好与立案部门的相关衔接工作,同时还要将《信访转立案移交清单》报送信访举报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以方便信访举报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分别对转立案信访举报件进行管理和监督。
进入案件检查程序后,立案部门填写《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报送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登记后纳入案件管理,并将立案情况通报给信访举报部门。至案件查结前,案件管理部门还要按照规定进行跟踪监督,避免在规定期限内出现尚未立案处理等情况。结案后,立案部门还要将处理情况送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将此情况反馈给信访举报部门,信访举报部门在《信访转立案情况登记表》上登记信访举报件转立案后的处理结果,跟踪才告结束。(中国纪检监察报 高益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