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卫计委:4人因本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被追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0 08:07
    一年多来,驻卫计委纪检组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优化处室设置,突出主责主业。利用机构改革契机,驻卫生计生委组局整合原有人员力量,重新设置内设处室。目前,除综合室承担办公室职责外,其余3个室分别负责对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的监督和问责,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局的案件查办,对卫生计生行业的监督、办案和问责,突出了主业,体现了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

  调整议事机构,理顺外部关系。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明确要求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与组局职责关系密切的参加,关系不密切的不参加”的原则,对组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对原有的32个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19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其中牵头只有1个。从而,理顺了与驻在部门各司局的关系,避免了“越位”、“错位”等问题。

  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近日,在组局的大力推动下,卫生计生委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健全国家卫计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根据直属单位实际情况,逐单位提出了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岗位设置意见。《意见》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办案问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意见》对加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履行职责。一是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制定专门办法,加强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组局去年会同驻在部门,对16个省的新农合基金管理等情况和8个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及时上报会议纪要,目前这项工作已形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反映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举报信件及时上报中央纪委,对反映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三是加强对“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驻在部门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清权确权,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编制权力明晰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探索对高风险权力实施网上动态实时监控,逐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组局意见等制度。去年以来,组局对2名拟提拔干部人选提出了暂缓提拔的建议,被党组采纳;对新任职的235名司处级干部及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会同有关单位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加强监督,对重大科技专项、甲类大型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等重大项目加强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牢牢把握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考核三个环节,狠抓责任制落实。每年年初,协助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到分管委领导和各司局各单位;年中,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任务落实;去年年底,由10位委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50%的司局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各司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进行实名通报。

  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组局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去年以来共立案10件,核查了解3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其中司局级干部1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8人。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本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4人(其中司局级干部2人)追究了领导责任。召开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查办工作会议,印发专门通知,并明确组局与相关司局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卫生计生系统查办行风案件的指导和督办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