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1月30日公布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明确提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河北省委把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整改工作由省委常委会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19个分组,每个分组分别负责一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每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为做好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还专门成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案件线索,该省坚决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去年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970件、处分7290人,其中新立案厅级干部15件,县处级干部184件。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正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都已提出处置意见。省纪委重点查处了邢台市委原书记王爱民,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晓东等一批省管干部腐败案件。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土地领域腐败突出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135件。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经商谋利现象普遍等问题,该省进行了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依纪依规做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8人。
针对“小官巨腐”问题,该省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交通项目建设、城市供水、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医保新农合、车管、公路治超、村官腐败等九个领域,抓紧筛选一批、查处一批、处分一批、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健全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不到两个月,共立案1073件。
针对跑官要官之风仍然存在、进人和干部任用把关不严等问题,该省对涉嫌行贿买官的12名处级以下干部,作出免职或停职处理。同时,建立了省委组织部与纪检机关、巡视机构联系协调机制,制定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办法》。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两轮县乡干部身份核查,对存在的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清退1027人。( 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初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