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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8 07:08

日前,山东省纪委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兰陵县磨山镇华岩寺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华岩寺一村党支部原书记付用华侵占村集体财物,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同时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兰陵县向城镇鄫城前村党支部原书记彭家余违规规划宅基地、坐收坐支宅基费及山场承包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兰陵县金岭镇东盘石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周自国违规发放误工补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走访、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莒县洛河镇经管站原工作人员、西地村原包村干部杨恒田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莒县刘官庄镇西苏庄村原报账员李学明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莒县峤山镇民政所所长李修增与反映问题的群众发生语言争执和肢体冲突,工作作风粗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曲阜市石门山镇韦家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孔伟侵占土地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曲阜市时庄街道郭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颜丙春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车辆购买保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排查整治系统、行业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县乡纪委要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持续加大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交办督办、直查快办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管辖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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