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纪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采取五项有效措施,积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基层的易发多发势头。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深挖细查问题线索,采取问题线索统一收集、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建立台账,销号处理的方法,解决问题线索底子不清、责任不明、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协作办案。打破县纪委和基层纪委层级办案,以及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条块办案的局限,将全县16个镇(办)和56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统一协调,灵活运用县纪委直查、协作区协查、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交叉查案的方式,解决抹不开脸去查和查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联合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成立了监察局长为组长,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和主管审理室领导、审理室主任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小组,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所有案件进行联审联议,确保办案质量,解决了定性不准,量纪不严的问题。
监督执行。召开组织、人事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党政纪处分人员相应待遇的落实责任、时限,县纪委跟踪督查,确保每个处分决定都要按期落实到位,解决了执纪不严的问题。
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的镇和部门、行业,都要求进行原因分析,找出体制、机制、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及时建章立制,目前,各镇各部门分别就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救灾救济、移民低保、危房改造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各个环节责任,扎牢制度的笼子。(大荔县纪委 雷新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