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市案件检查暨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是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召开的,其目的是分析查办案件形势,进一步部署办案工作,确保全年办案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刚才,俊杰同志总结了去年全市的案件检查和案件管理工作,分析了上半年的查办案件形势,提出了做好下半年查办案件的具体措施。我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四点:
一、立足大局,正确认识查办案件的形势和任务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很多工作不落实,都是缘于思想上有模糊认识,导致态度不坚决,进而行动上产生偏差。要正确认识查办案件的形势和任务,关键是要立足大局,端正以下三个方面的认识:
一是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当前,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腐败案件在一些部门和领域呈易发、多发态势,腐败现象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腐败行为的行业化特征日趋明显,大量违纪违法行为向一些重点领域、暴利行业集中;腐败行为的趋利化特征更加明显,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贪污挪用等行为比率居高不下;腐败行为的智能化程度日益提高,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导致定性难、查处难;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呈现出混合型、团伙型的特点,串案窝案增多,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事实告诉我们,如果不加强办案,坚决查处腐败分子,就会影响到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如果不加强办案,清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就会阻滞经济发展;如果不加强办案,严厉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就会失去党心民心。
二是要深刻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加强办案,惩治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查办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宣传教育、廉洁自律、执法监察、纠风等其他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纪委要强化“一把手”抓办案的意识,要在全系统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不力不称职”的办案氛围,推动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抓好查办案件的极端重要性。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反腐败斗争形势总体是好的,人民群众在相当程度上是认可的。但在一些单位和地方,对“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强调预防就可以放松办案,没有指标就可以不办案,一些严重的腐败行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群众意见很大。从上半年的办案情况来看,全市查办案件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查处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不多,查办案件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反腐败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现在时间已经过半,形势不容乐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有的放矢,准确把握查办案件的方向和重点
要准确把握查办案件的方向和重点,关键是要落实中省要求,结合渭南实际,围绕改革发展,紧盯权力运行,关注民权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这个思路,加强案件分析和调查研究,探索发案和办案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反腐败工作的新发展、新特点和信访反映焦点问题的变化趋势,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发展改革的重点部位和行业,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坚决遏制一些领域和行业腐败案件易发高发势头。
当前,要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三类案件: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惩前毖后,宽严相济,进一步纯洁党风政风;二是要坚决查处经济领域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消除经济发展中的非经济性障碍,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职能,掌握办案的主动权,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职能和手段的综合优势,科学整合纪检监察和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力量,形成反腐合力,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力争在第三季度有明显的突破。
三、强化措施,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化,腐败案件呈现出越来越隐蔽、复杂的趋势。同时,随着国家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和高度重视人权,这些都对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重视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研究,努力把握规律性,不断研究新措施,切实规范办案工作,努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认真落实办案规定,提高办案质量。查办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量纪宽严适度,防止畸轻畸重;要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相互协调,搞好纪律处分与司法处理的衔接;要关注移送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要纠正“重处分轻落实”倾向,加强对纪律处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二是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办案程序。要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综合运用考核主导、工作指导、监督引导等手段,推进查办案件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程。尽快探索制定《查办案件工作流转程序规定》,制订并实施科学的《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引导办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畅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有效提高线索的初核率、查实率和利用率,为查办案件服务。要严明办案纪律,加强对使用“两规”及其他办案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三是要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保证办案水平的关键。要着手建立办案人才库,逐步将全系统符合办案人员标准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人才库规范管理,统一调配,保证办案力量。积极推行办案主办人制度,强化办案人员层级责任制,扩大主办人的办案主动权,给办案人员压担子,大力培养办案能手。建立和完善对办案有功人员的激励制度,关心、爱护、支持办案人员,消除后顾之忧,提高办案积极性。层层建立学习培训、工作交流等制度,采取业务集训、以案代训、庭审旁听等方式,努力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人员的履行职责能力、突破案件能力和保驾护航能力。
四、以惩促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双重功效
案件调查结束不意味着查办案件的终结。结案只表明完成了查办案件“惩治”的“上半篇”,还要延伸办案链条,做好“预防”的“下半篇”。
查办案件是对腐败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和客观条件以及腐败分子堕落轨迹的最深刻、最全面的研究和剖析,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加强教育使之“不想”,健全制度使之“不能”,强化监督使之“不敢”,更能增强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查办案件中深入推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加强发案原因剖析,重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压缩腐败行为的生存空间,增强制度防腐的针对性;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权力真空”和“监督空白”,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管理,提高监督防腐的实效性。
要正确运用办案政策和策略。警示训诫防线制度的核心是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办案政策和策略,一方面能够扩大教育面,最大限度地保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构筑反腐长堤;另一方面能够壮大反腐基础,最大限度地孤立严重违纪的腐败分子,迅速突破案件。要在办案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为查办案件服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办案的独特作用,把办案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结合起来,保证重大决策在实施和落实中不变调,保障重大项目资金不流失,进一步纯洁党风、政风和党的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实行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