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在办案工作实践中,注重在建立健全办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以“考核拉动、激励推动、协调联动、后勤跟进、督查促进”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办案工作机制,为加大办案力度、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奠定基础。一是考核评价机制。针对目前违纪违法行为在一些领域处于高发、多发的形势和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该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办案工作量化,坚持“有案必查,惩腐扬廉”的工作方针,将办案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优树模、表彰先进的重要参考,形成纵向统揽,横向竞争的办案机制。二是奖励激励机制。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调动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特别制定了《奖励举报和办案有功人员的暂行规定》,有效激发了办案活力。三是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20余种规章制度,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案件查办工作。四是后勤保障机制。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在人员、经费、车辆、后勤力量上向办案工作倾斜,为办案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五是督查指导机制。在坚持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限和领导包案责任制的基础上,首先,实行联系、指导、督办联络员责任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建立相应的联络、督办责任制度。其次,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交办、参办或领办。最后,实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年初各乡镇将调查摸底的重要案件线索上报县纪委备案,使县纪委全面掌握案件线索,为督查督办明确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