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协作区的协调作用,选择一些易查易结的信访件,交由协作区人员进行初核,各协作区主管领导加强对协作区办案工作的指导,保证了信访件的及时有效办理。二是强化跟踪督办、督导检查案件管理职能。围绕查办经济案件、查办大要案两个重点,由案件管理室协调各职能室对正在查办的案件及上级领导批办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办,促进了办案质量及效率的提高。三是加强同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召开案件线索。评估会议,分析梳理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复杂,疑难案件顺利查结。召集公、检、法、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案件线索,协同作战,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制定下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四是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定出调查报告,又要写出跟踪督改报告和分析报告,在分析报告里对查案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防止同类问题发生。五是建立回访巡查制度,对发案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回查,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并开展一案一回访,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对违纪人员注意听其言,观其行,开展谈心沟通活动,使其在思想和行动上有根本性转变。 (富平县纪委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