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有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近期,临渭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
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是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信访当事双方、相关部门和公众评判人员,召开信访听证会,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做出终结性处理的一种制度。该制度适用于经过多次调查处理,上访当事人不满意,以致形成缠纺、重复访和越级访,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疑难复杂问题,上访人或有关组织或人员认为需要通过信访听证终结来解决的信访问题。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按七个步骤进行:批准决定;调查核实问题;制定召开听证会方案(包括:确定公众评判员、提出召开信访听证终结会时间地点);通知参会人员、张榜公示;召开信访听证终结会;反馈信访听证终结结论;跟踪督办。公众评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反映农村问题的,选择村组干部、监委会成员、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上访人家族中明事理有威信的人员和熟悉农村法规政策的人员,一般由5-7人组成;反映机关企事业单位问题的,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中选择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一般由7-9人组成。
召开信访听证终结会按九个步骤进行:调查人员通报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信访当事双方对信访问题陈述意见,出示证据,提出质疑;调查人员对信访双方的质疑解释答复;信访双方及各自利益代表展开辩论;公众评判人员分别发表意见;主持人、调查人、评判人民主商定初步处理结论,征求信访双方意见;研究判定是听证终结、还是休会再做进一步深入调查;主持人宣布听证终结处理意见;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形成听证终结书面材料,由信访双方和评判人员签字。信访听证终结会结束后,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形成信访听证终结书面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信函反馈信访当事双方、相关部门代表和参会的每一位公众评判人员。调查人员负责监督听证终结结论的落实情况,确保信访难题一次处理到位,不留隐患,切实维护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权威性。如出现极个别仍有异议者,对其出具信访听证终结结论说明书,建议走司法渠道。 (临渭区纪委办公室 张治国 王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