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础的职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五条措施收集案件线索。
一是从大量的信访举报材料中收集线索。近两年信访直接提供线索40余件,其中立案查办 余件;二是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发现线索;三是从容易发生问题的管钱、管物、管项目的重点部门,发案率多的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重点单位捕捉线索;三是在调查案件中挖掘线索;四是从聘请的常风党纪信息员、特邀监察员中反馈线索。采取上述方法,拓宽了案源,掌握了一批案件线索。同时,坚持月分析、季排查制度,切实把住筛选、初查、立案检查三道关口,为查案工作夯实了基础。 (白水纪委 马晓敏 许军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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