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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纪委坚持“五项制度” 确保案件质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08 08:58

近年来,富平纪委监察局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五项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两年来共审结案件150多起,无一起申诉案件,提高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一是坚持案件预审制度。对委局办案科室移送的案件严把移送关:坚持被调查人身份不清不受理;违纪实事不清,证据材料不充分的不受理;程序不规范的不受理;材料不全的不受理,严把审核入口关。二是坚持沟通协调制度。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坚持与办案科室协调沟通,争取办案人员支持;积极与发案人所在党组织协调沟通,争取发案单位配合;主动与案件涉及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争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三是坚持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调查组提出初步意见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审理人员适时介入,通过翻阅案卷,了解基本违纪事实,鉴别审核证据,查漏补缺,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坚持审理谈话制度。在案件审核中,坚持与违纪者见面,再次核对违纪事实,听取对违纪事实的意见,和相关问题的说明。同时,对违纪人进行党政纪法规再教育。使其达到心服口服,接受组织的处理。五是坚持案件回访教育制度。对处分人员实行跟踪回访,定期不定期到被处分人单位及其家庭,与他们促膝交谈,问寒问暖,开导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使被处分人员感受组织的支持和温暖。 (雷红梅 卫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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