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是保证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正常运行的关键措施,也是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大荔纪委不断创新案件监管方式,大大提高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水平。
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制定了《大荔县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案件线索受理登记表,明确规定对涉及县管干部和上级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线索以及(委)局领导批转要结果件的案件线索,均由案管室统一归口登记管理;对一些有价值,但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展开调查处理的案件线索或在办案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纳入线索管理库管理。
强化组织协调。由案管室做好对外协调,承担查办案件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工作,定期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有机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
规范办案业务流程。为适应工作要求,重点对案件检查、审理等工作应遵循的程序、注意的环节、工作的方法,制定严格的标准,形成严密完整的工作制度,制定《查办案件流程实用手册》、案件检查模拟案卷等,从案件检查工作的线索受理、笔录制作、立案程序、撰写调查报告及案卷的装订等方面以实际案例做模拟示范,实行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执纪能力。
督促指导基层办案。采取电话督办、协作区联办、指导帮办等形式,对基层案件工作做到常检查、常督办、必要时直接参与办理。既保证了基层案件的查办质量,又培训了基层办案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对基层立案案件,由案件管理室提前审核把关,主要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等各个环节的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案件的质量。(薛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