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办公电子化的不断推进,大荔纪委在办案中不断创新,试行电子笔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提高办案效率。电子化最大的优点就是快速、便捷,电子笔录在制作过程中可以用词组、连拼、快捷输入、复制、粘贴等多种简捷功能,其速度是手写笔录无法比拟的,大大缩短了调查问话时间,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
改进案卷质量。电子笔录最终以打印稿的形式记录谈话内容,案卷整洁、整齐、直观、规范,有效克服手写笔录书写不规范、字迹难以辨认等问题,提高了案卷质量。
提升工作水平。手写笔录是按谈话顺序流水式记录内容,中间不便穿插,而电子笔录可以根据调查谈话中掌握的情况对记录予以梳理,通过插入或修改等方式及时修改谈话记录,使问话笔录更具完整性、逻辑性和严密性,更加有利于工作人员理清思路、把握案件情况,提高案件检查水平。(大荔县纪委监察局 聂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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