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增强执纪办案能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2013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9件,结案39件,党政纪处分48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优化办案环境,力求“敢办案”。该县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怕承担责任的思想,及时加强对案件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优化办案工作环境,让办案人员消除顾虑,大胆地开展工作。并对基层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提高业务能力,力求“会办案”。每年年初,该县都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办案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培训,强化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不断优化办案队伍综合知识结构和专业人员结构,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将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和全年目标考核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上下沟通,力求“善办案”。该县注重与上级的沟通,特别是在办大要案期间,及时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联系与沟通,获得理解与支持,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与机关各科室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的协调沟通,根据案情需要请他们及时介入和配合,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他们还实施了“分管领导包联科室,科室包联乡镇部门”的“两包联”策略,通过集中开会、电话联系、下乡走访、派驻指导等方式及时督促指导基层办案。(富平县纪委 张春琦 吕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