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县纪委监察局围绕反腐败发展需要,抓住案件查办的重点,深化六项举措持强化案件查办力度,继续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实效性。
实行委局机关全员办案。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大力整合内部力量,实行内部职能科室全员办案制,要求委局各室在完成各自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同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全面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搞好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查找漏洞,完善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规范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管理等制度,实行流程管理,做到案件查办既向同级党委报告,又向上级纪委报告。
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发挥“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示范力度,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办案的考核,特别是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镇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办案工作考核靠后的单位,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
强化对案件查办的管理。按照《关于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初核案件统一归口管理,实行案件线索登记备案督办制度。并要求案件线索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周一理论知识学习、周五下午案件交流的主会场等学习形式,突出主业开展业务知识大练兵,通过主管案件的常委带头领讲,带领分管科室的干部讨论初核、立案、移送等案件查办每一个关键环节的工作要领,在讨论交流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了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和查办案件合作机制、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办案制度,完善了办案协作区制度,实行了案件年度考核考评制度,夯实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办案责任,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华县纪委 李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