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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企反腐倡廉建设:七个“不准”约束国企领导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2-27 08:47
 

新年伊始,中央纪委召开十七届二次全会,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今年的七项主要任务之一,并专门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七个“不准”。中央对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为何如此重视?如何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日前,记者专程走访了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有关负责人——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福兴

【新闻背景】 自2003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国有企业不断“保值增值”和“做大做强”,利润不断攀升:2003年实现利润总额5000亿元,2004年实现利润总额7368.8亿元。2007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62万亿元,上缴税金1.57万亿元,双双创历史新高。

    专题部署 历史少有

记者: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形势如此之好,而这次全会又专门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作出非常具体的部署。如何看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国企反腐面临新情况

贾福兴: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关键时期,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重组调整工作在继续推进。通过引进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会趋多,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在这个重要关头,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专门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主任 傅 奎

傅奎: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明显加强,有力地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也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比如,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转制、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中搞暗箱操作;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下属单位和业务往来单位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利用职权个人或与人合伙办企业、搞以权谋私,等等。国有企业掌握着大量的国有资产,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因此,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要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新闻背景】今年1月25日,经中共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组书记陈同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给予陈同海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陈同海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陈同海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兼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数额巨大;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生活腐化。

    吸取教训 完善监督

记者:据了解,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一把手”权力过大的情况,如陈同海动辄可调用上亿元的资金,但其年薪与之可支配资金相比悬殊,有人认为正是这个巨大的差距使得一些国企领导人员难以自控,跌入腐败的深渊。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如何才能有效地监督和制约“一把手”手中的权力?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贾福兴:出现陈同海的问题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教训。这样的问题,我们分析,一是企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健全,保证权力规范运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权力。二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制度不执行的情况依然存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中央纪委委员,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徐 斌

徐斌:首先,对150家中央企业的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应该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这些年来,中央企业的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总体看是好的,虽然陈同海案件的发生使国有企业廉洁形象受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但必须看到,绝大多数央企的领导人是兢兢业业干工作的,否则央企这些年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绩。其次,要以陈同海案件为教训,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一是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要把好关。在考察干部时不能光看到他过去的成绩,要随时注意他的思想动态和行为,不能等干部已经变质了还没有察觉,任其为所欲为。二是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避免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堵住程序上的漏洞。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不能放松自我要求

魏家福:陈同海事件我认为是中央企业中的一个个案,这和他从思想上放松了防线,自认为是“一把手”,自己就什么都可以说了算有很大关系。我经常和中远的员工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螳螂就好比是贪污腐败分子,蝉好比是他们贪污的东西;他们自以为没有人管得了他们,殊不知身后还有纪检干部在看着他们;而纪检干部也不是说就不被监督约束了,如果他们不按照党的纪律来办事,后面一样有人在盯着呢。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都说“我和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诚心诚意地接受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监督”。总书记尚且如此,我们每一个人更不能得意忘形,放松对自我的要求,人的主观因素是第一位的,只要主观上对贪污腐败行为保持警惕,谁也没法把你拉下水。

【新闻背景】今年1月14日至16日在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七个“不准” 抓住要害

记者: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七个“不准”提得很具体,是不是针对带有某种普遍性的问题?抓好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关口前移防范案发

傅奎: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据统计,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企业案件71507件,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19698件,占27.5%。

党的十六大以来,《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相继颁布实行。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前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采用边缘的、间接的和隐蔽的方式来规避法纪约束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二次全会的工作报告重点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出了七项要求。

这七个方面,都是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比较突出的问题,事实证明,也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角度提出这些要求,既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也体现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有利于关口前移、防范案件发生,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贾福兴:要把七个“不准”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议廉的主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紧整改。同时,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出台违反七个“不准”规定的惩处办法。

    “一岗双责”一票否决

 徐斌:兵器装备集团一直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从2004年起,每年初坚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并与年度工作会议结合起来。同时坚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与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同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高了成员单位党政“一把手”的“一岗双责”的意识。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绝不是走形式,而是和年终的考核直接挂钩,如果党风廉政方面出了问题一票否决,去年就有某个部门的负责人在廉政方面出了问题,整个部门的考核业绩和年终奖都受到了影响。近年来,集团公司对80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对115名因落实责任制不力的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2007年,我们又确定了以领导人员住房及亲属从业情况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347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自查清理,共自查自纠登记住房592套,登记了1359名亲属的从业情况。今年,我们打算以七个“不准”中的“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红线”意识深入人心

武广齐:中海油在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方面主要是加强“红线”文化教育。新一届总公司党组上任伊始就强调:要狠抓公司内部廉洁制度的执行,要制订几条“红线”,踩“红线”者要付出沉重代价。按照党组部署,总公司2004年制定并颁布了《员工违纪处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经过广泛宣传和认真贯彻实施,“红线”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中海油廉洁文化的重要内涵。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纪检组长 武广齐

2004年,我们对一个总公司直管干部进行了非常严厉的处理。如果没有出现违纪行为,总公司评选的全国劳动模范一定是他。在番禺FPSO项目建设中,这名同志工作非常努力,取得了非常好的业绩。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他有功劳,就对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最后因为违纪,他受到了处分。

    中央纪委委员,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党组副书记、总裁 魏家福

    从廉洁自律中尝到甜头

魏家福:中远集团以市场化的思路,探索创新了薪酬激励机制,形成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长效机制。先后实现了境内企业高管人员年薪制,境外高管人员工资属地化,远洋船员工资国际化,海外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市场化。

实践证明,工资制度改革使二级企业经营者的个人价值得到了市场化的体现,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促使他们自觉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有不止一位二级企业的领导人员曾经告诉我,他们曾将行贿者拒之门外,因为薪酬激励机制让他们对腐败产生了“抗体”,他们也从廉洁自律中尝到了甜头。1999年以来,集团党组管理的240多名干部中,只有1人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新闻背景】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推行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宝钢、神华等19家企业成为试点企业。到2007年,这些央企的董事会试点取得积极进展。17家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绝大部分董事履职良好。

    改革创新 源头治理

记者:目前,许多国有企业都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有的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有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在这个新的框架下,如何发挥党委尤其是纪委的作用,有效地进行权力监督?

    研究职能设置

贾福兴: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遇到的新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和推进董事会试点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督促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督促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督促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职工民主监督。

另一方面,我们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创新。积极研究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设置和队伍建设问题,解决好党委与董事会,纪委与监事会的关系;研究纪检监察融入经营管理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问题,解决好抓融合、抓服务、抓落实的问题等,从源头上解决反腐倡廉的深层次问题。

    接受国际监督

魏家福:2005年1月,中远集团响应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号召,加入了联合国全球契约行动,要遵守四个方面的十项原则,包括尊重人权、反对腐败、减少排放、扶贫救弱。在承诺反腐倡廉、反对贿赂问题上,中远集团从接受国内监督拓展到国际监督,让国际社会都来监督我们的各级领导和职工,大大增强了全社会、全世界利益相关人对中远集团的监督力度。

    “双向否决制”避免“一言堂”

武广齐:2004年,中海油新一届党组成立后,以建立权力约束和制衡机制为核心,对重大决策制度体系进行了改革与创新。比如,在总公司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和投资与预算审查委员会(下称投委会)制定、审议和实施重大投资决策时,实行“双向否决制”,即总经理同意,而2/3或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同意的投资项目,不能进行投资;2/3或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而总经理不同意的投资项目,也不能进行投资。所有委员投票不设权重,其表决结果及书面意见均存档保留。这种规定和做法,一方面维护了企业经理负责制的权威,另一方面又建立了有效的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了由一把手“一言堂”引发的问题。(记者 姜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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