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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贵的“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07 09:15
 最近,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印发了一本内部读物———《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两万名执法人员人手一册。该书选编了近年来温州市各级行政机关败诉的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这种总结“走麦城”教训的积极态度和认真做法,无疑值得借鉴。 
    公民能够依法表达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意见是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之一。近年来,我国行政诉讼案件总体上呈上升的趋势。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态度和行政能力等方面的问题。温州总结的“行政实体违法、行政程序违法、使用依据错误、行政主体不适格、自由裁量失当、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答复材料”等7个方面的问题,应该说在行政诉讼中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行政诉讼法虽然仅管辖具体行政行为,但政府败诉后的大量赔偿,却全由政府“埋单”。因此,非常有必要把行政主体容易违法的情形和由此带来的后果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明白知晓。 
    政府机构管理内容宽泛,所以不能苛求政府一点差错都没有,但公众有权要求政府知错就改,违法必究。政府违法了,只有正视问题,在政府机关“人”的身上和在制度的执行上查找“症结”,寻求解决良策,这才是积极的态度。态度有时也表现为能力,政府偶尔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不以为然。如果以这样的态度对待“民告官”,那么可以预期的行政诉讼增加将不可避免。 
    行政诉讼作为利益冲突解决渠道可能将长期存在,这是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志,但打造阳光政府,全面提升政府的行政能力,减少行政诉讼则应当成为各级政府永恒的追求。温州把行政违法案件汇编成书的做法,对其辖内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对全国的政府机关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提醒。 (中国纪检监察报 印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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