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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换位体现为民情怀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07 02:25
    据报载,日前,一位领导同志在信访工作会议上说,我们眼里的一些“小事”,往往是群众的“头等大事”,当干部的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要站在他们的角度来想事儿,这才能解决问题。 
  笔者认为,这“一大一小”的换位思考,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一种最深厚的感情、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宗旨,说到底,就是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就是要让群众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所以,领导的“大事”其实就是由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件“小事”组成的。那些直接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的柴、米、油、盐等问题,看似小事,实际上是我们最终要解决的大事。
  一个政党为谁谋利益,关系到人心向背,兴衰成败。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主人”的小事,就是“公仆”的大事。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看到,个别领导并不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他们头脑里所谓的“大事”,只是单纯抓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对待群众日常生活中具体而细致的“小事”则缺乏应有的工作热情。有的甚至为了完成所谓的“大事”,不惜侵害群众利益。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大事”与“小事”,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民群众的大事,无疑是各级领导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件大事是由无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汇聚而成的。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把群众的衣食住行、儿女教育、生老病死等问题,一桩桩、一件件深入、扎实、细致地解决好了,才能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使我们党与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服务群众是各级党委、政府存在的价值,也是实现其价值的途径。能不能把群众的小事当做政府的大事,反映了各级领导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如何,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尽全力去办好。 (中国纪检监察报 唐  明   朱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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