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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信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02 08:02

笔者最近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一位市民到某机关办事,找到该单位领导,说明来意和事由,该领导对他说:“你先回去,我们研究研究,再答复你。”一个月后,此人仍未接到答复,再次上门,领导还是同样的回答。就这样,这位市民等了大半年还是没有结果,他为此非常气愤。
    或许这位领导干部还不清楚效能建设的《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或许这件事情真的很复杂,难以处理,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拖这么长时间未予答复。这是对群众漠不关心、不负责任的表现。 
    目前,全国各级党政机关都在大力开展效能建设,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有激情,对工作负责任,对群众有感情,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上门办事的群众敷衍塞责、态度生硬,慢作为、乱作为,伤了群众的感情,让百姓失望。笔者认为,这样的作风务必要转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解难题。唯有如此,我们领导干部才能用责任赢得群众信任。 
    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否则,就会直接影响到群众办事的效率和效果,从而影响干群关系。党员干部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人民是职责所在、责任所在。不怠慢群众就是要对群众有感情,有句话讲得好:“群众在我们的心里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就有多重。”用真情去对待群众,用真心去解决群众的急难问题,认真、细致、扎实地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加深与群众的感情,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中国纪检监察报 刘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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