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监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本是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人员之一,却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泄露试题和答案给自己女儿,此后女儿又透露给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晓亮,李晓亮又透露给了专门从事考试作弊活动的于树泉。于是,于树泉在考试前将这些资料用QQ等方式传递给了宁波、金华、唐山、临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此外,林建东还分别将试题泄露给了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张某,江苏省宝应县国法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某,王某送给林建东3万元表示感谢。
林建东以泄露国家秘密、受贿罪案,23日上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8年12月24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林建东在监狱忏悔:“自己并非为了谋取私利,而是碍于人情,不讲原则讲朋友义气,知法犯法,这教训太深刻了!”当今因“人情关”难过而被拉下水的确实很多,“一人升官,仙及鸡犬”的种种表现的确不少。但笔者认为这些人栽在“人情关”上不会是一念之差,不讲原则的觉悟水平应该能代表其人的政治素养。
除了过不去“人情关”,更多的则是栽倒在贪污腐化上。
现在又到了年终盘点时刻,仔细回顾一年来最受关注的十大“落马”高官,他们是:陈良宇、曾锦春、董锋、于幼军、姜人杰、黄松有、米凤君、王益、朱志刚、李大伦(刚刚被拿下的天津皮黔生暂时除外);同时还有一堆堆的法律蠹虫亵渎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原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原沈阳市中院院长贾永祥……其中阜阳市中院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的前腐后继,武汉市中院院长周文轩、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副院长胡昌尤的腐败接力,以及深圳市中院最近揭出的腐败窝案,都给社会和公众以极大震撼:法律公器一旦掌握在居心叵测的腐败分子手里,社会公平正义何以保障!他们能带给我们什么警思呢?我想:
一是这些高官的落马,以活生生的例子证明了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讲的“党与腐败水火不容”。这十个高官,大多为厅级以上,五位原是省部级领导干部,但不管官当得多大,只要贪污腐化,该抓就抓,该杀就杀(曾锦春、姜人杰死刑,李大伦死缓),绝不顾惜迁就。
二是常识告诉我们,官员职位越高,受党的培养教育和考验就越多,觉悟应该越高;知道的和掌握的国家机密就越多,犯错与犯罪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就越大。尤其是司法干部掌握着百姓生杀祸福的命脉,百姓抑望其为“青天”,寄望其品质是铁面无私、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修身奉法、执法如山。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每每让人们对自己的常识打了折扣。为什么会这样?我看是时代变了,我们审视官员的眼光要变,官员们自省的眼光更要变:现在的高官并不是“枪林弹雨或尖锐的阶级斗争”的烽火中锻炼和考验出来的,有一些就是凭机遇或“运气”升上去的,但却误以为是自己“本事”多大,能力多么超群,于是做了不清醒的官员,若再不注意政治学习与思想改造来经常自律,必然不愿意自觉地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旦染上“贪欲”,就会像吸上“鸦片”毒品一样难于自拔了。
三是犯错都不能侥幸。哪个贪官都不是与生俱来就犯贪,特别是一些大官多是风华正茂时曾“跃马扬鞭”做出了些于国于民有利的事情,然而耐不住寂寞和清贫,崇拜起权势、金钱、美色,于是在邪劲上冲动或意志颓废,丢掉了人的理性和良知,拥抱上了官场潜规则,一步步把自己变成了魔鬼。陈良宇在法庭上连说三声“对不起”,李大伦曾向湖南省委领导忏悔,请求能“看在贡献多年的情况下,回老家做一农夫垂钓余生”。结果,陈良宇被判18年,对于已经62岁的他,也许就意味着终生监禁;李大伦被判处死缓,都落了个罪有应得的下场。所以“小窟窿不补,大窟窿尺五”、“要得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于是我说,归根到底还是贪官们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强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