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话公开讲,某些广告;腐败神州行,公款吃喝。有报道称,从二○○六年起我国每年按发票额计算的餐饮业零售额都在1万亿人民币以上。可以推断,其中绝大多数是公款消费,因为私人请客一般不需要正式发票,有些小店也没有正式发票,多么惊人的数字!
招待费居高不下,是因为招待费具有法纪“免疫力”:贪污10万元要治罪,吃喝100万元也没事,所以,招待费便成了腐败的绿色通道,吃、玩、拿、送、贪“五胎连体”:吃要美食,五粮液、血燕、鱼翅、鲍鱼,越贵越好,越珍稀越有味,最好是国家保护动物,而且要“餐餐有余”才够面子。每年醉死的、醉后摔死的,寻衅滋事被打死的,屡见不鲜;玩要尽兴,跳舞、桑拿、按摩,甚至赌博和嫖娼,相关的新闻也时有耳闻;拿要高档,大中华整条整条地拿,皮包、腰带、虫草、手表等也来者不拒;送要稳妥,送礼行贿,大笔一挥招待费,再高明的审计师也无可奈何;贪要安全,既然吃无风险,何不直接“吃”人民币呢;从招待费年人均近2万元的海量数字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为了尽地主之谊,主人乐于慷慨解囊。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饮食文化,也让人习惯于在酒桌上交流感情和谈判攻关,要一下子改变这种待客之道和社交方式是有难度,但是土葬、缠足和多子多福的生育观也是传统,不也改变了吗,而且公款吃喝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发放伙食补贴的办法:国家统一规定稍高的伙食补贴标准,按属人原则回单位报销,与差族费一起领取,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一清二楚。每个单位都不允许出现餐饮业、娱乐业的支出发票,实行“零招待”。如果中央和省领导要吃得好一点,标准就定高一些。上级领导下基层,可以在宾馆吃,也可以三五成群到外面吃,全部自费,基层领导陪吃也是同样的标准;很多村也有饮食店,没有餐饮店的村,每餐每人10元或20元,村民也很乐意招待,而且会吃得较好。也许有人会说:有些商务政务活动就必须宴请。那么请问:是谁、做什么、何种理由要吃万元大餐呢,不要拿工作当幌子!红米饭、南瓜汤照样抗日!
据统计,中国的官民比例为24比1,实行“零招待”,96%的非财政供养人口肯定是满意的,4%的财政供养人口中没有财务审批权的人员也是同意的,因为吃快餐或自助餐伙食补贴应该会有节余,笔者就属此类,即使是有财务审批权的领导,对无节制的“三陪”活动很多也是叫苦不迭,真正从内心反对“零招待”的人不会超过1%。这部分人基本是以招待费名义损公肥私的腐败分子。既然有99%的人同意这么做,难道我们还不应该下决心吗?我们讲反腐倡廉,为什么对公开的吃喝腐败就束手无策呢?我不相信,人民不相信!
任何制度,缺少监督,就如同纸上的花朵,没有生命力。同时,对领导的监督也确实很难真正到位。省市领导到县里,县领导恨不能倾其所有招待好,怎么可能公事公办让领导吃自费餐呢,因此,这个问题最后又陷入落实难的怪圈里。多年来,为了遏制公款吃喝中央下了不少文件,如果都能“遵照执行”,吃喝风早就刹住了。治理落实难,笔者也没有特效药,只能试着提一个小小的建议:现在国家正在进行社会养老试点,能否明确规定,节省下来的招待费由地方集中用于社会养老,国家授权一个敢于监督的部门负责“零招待”的监督,并组织老年人监督该部门的工作。如果对违规者能够动真格、真查处,我相信是没有人去碰公款吃喝这根“高压线”的,因为谁也不愿为了口福丢了幸福。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如果吃喝风不止,迟早会上演一出“祸从口入”的党国悲剧!(福建省松溪县旧县乡 真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