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摘要:
·林喆:反腐制度科学化严密化才能管用
·林喆:建成反腐败体系需要出台反腐败法
·林喆:网络反腐需要合理性 需要制度化法律化
·林喆:民主、制度反腐可让中共走出历史周期律
·林喆: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卓有成效 取得六大成就
·林喆:廉政建设的终极价值取向是保障人民切身利益
·林喆:要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
·林喆:科学、管用、监督合力是中纪委五次全会三大关键词
系列访谈:
·【之一】任建明解读中纪委五次全会亮点 展新时期反腐制度建设
·【之二】林喆解读中纪委五次全会 如何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制
·【之三】闫群力解读中纪委五次全会 展望新时期反腐制度化建设
访谈全文: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收看人民网视频访谈。近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为了解读好这一次全会的精神,我们举行第二次在线访谈。今天我们为大家请到的嘉宾是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老师。林老师您好,首先先跟网友们打声招呼。
[林喆]:大家好。
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卓有成效 取得六大成就
[主持人]:我们来看网友的第一个问题,网友问到,过去一年,我国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反腐倡廉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首先请林教授为我们简单总结一下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这一年反腐败斗争有哪些明显的特征?
[林喆]:从总体上来看,2009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我们加强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强调切实解决党风方面所存在的问题。2009年我们召开了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在这次全会上,将党的队伍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这在历史上是很少有的。就是说我们开过很多全会,每次全会都要解决一个问题,但是用一个全会专门来解决干部队伍问题,这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所以,我一直说,怎么评价这次全会的重要意义都不为过。
[林喆]:二是我们加大了反腐败立法的进程,主要表现为,一个立法,还有一个党规建设。在这个期间,我们所制定的法律和党规大概重要的有这样一些:一是两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新增了九个刑法罪名,其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常引人注目。在刑法修正案的第13条在刑法第388条以后,增加了一条,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亲密的人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这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的,索取和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以及其他严重的情节这样的行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与他关系比较亲密的人,利用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和他的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取贿赂和行贿的行为都看作是犯罪。二是我们的一个党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在听取了这些年来关于问责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大量意见之后进行了修改,规定了七种情况必须给予问责,以及从轻问责、从重问责和问责者落马以后重新复出的条件、问题、程序等等都进行了规定。三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这个规定中,明确地指出,国企人员违反规定受到处理的,在两年内不能够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的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规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等福利待遇。并且规定了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等等方面所享受的特权。这都进行了禁止。四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个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性质、职责、范围、任务、原则、人员管理、监管对象、汇报程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回避、工作方式、请示报告等等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五是颁布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小金库的概念以及私留小金库的行为和对其追究纪律责任等方面的行为做出规定。中央还颁布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林喆]:三是继续纠正不正之风。从中央到地方,在2009年,在制止公款出国旅游、滥建楼堂馆所、公款吃喝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措施。
[林喆]:四是司法部门加大了廉政建设的力度。在年初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五项禁令。之后,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又主持召开了司法体系和工作体制的改革汇报会,周永康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服从国家法律和制度机制层面,在这些层面上进行认真的策划,努力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另外,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方面特别强调要从基层开始进行建设,对基层法院的院长进行轮训工作,将增强司法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另外,一些地方高院也加强了本身的法官队伍的建设,聘请专家开办反腐败的专题会议,或者组成智库专家的论坛,或者法官论坛,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大量司法问题进行研讨,力求做到司法公正。
[林喆]:五是各地党组织和政府加大了廉政建设,在官员财产申报、公车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推出了各种限制性的举措。在年底的时候,湖南、上海、重庆等地都推出了包含有公示或一定范围内公示的这样的一些干部收入申报的制度。这些都是在2009年取得的一个成就。
[林喆]:六是在2009年对于腐败者进行了严惩。2009年1月到10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各类腐败犯罪行为的人数是37750人,比2008年同期立案人数上升了0.8%。
[林喆]:2009年反腐败工作是很有成效的,它与2009年的腐败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2009年的腐败,在打击腐败的基础上,中央推出了一系列的有成效的工作,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举措。
[主持人]:刚才从林教授的总结当中我们非常清晰地了解到过去一年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几个特点。这次五次全会传达出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当中有哪些新的内容和亮点?
[林喆]:这次五次全会再次强调了反腐败是长期的、复杂的和艰巨的。我想这实际上是对从2006年以来的反腐败的和腐败的一些基本情况的一个很好的说明。反腐败的道路确实是很艰巨、漫长,而且复杂。我注意到的是,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特别强调的一句话,因为在这次全会当中我们再次强调了正在做的和已经做的那些工作,因为我觉得,开任何会议不需要提很多新的东西,因为工作都是这样一些,关键是怎么把它坚持下去,更积极地推进。所以,已经做的和正在做的是需要强调的。另外,胡锦涛总书记说了这么一段话,他特别强调了要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我觉得这句话提得特别好。
[林喆]:科学,在各种规章制度中,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腐败的和廉政建设的客观规律,它必须是一些科学体系,各种规定之间不相冲突,相互协调,各种监督体系互相配合,这次特别用了一个字,就是监督体系的合力。我们知道,腐败是主体、客体、制度、环境合力作用的结果,反腐败,包括监督体系也需要合力,我们现在的反腐败体系、监督体系主要是五大监督体系:党内、党外、法律、媒体、群众。各种监督体系需要相互配合,要发生合力,这样的一种互相的协调、配合和起合力作用,它实际上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在廉政建设方面,也要贯彻科学发展观,也需要科学的设计。这个体系应该是严密、完备的,因为我们从现在很多的廉政建设的制度来看,我们都有一些缺陷。所以,我们需要完善它、严密它。
[林喆]:另外很重要的一个词就是管用。所谓管用就是指这些制度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感觉到它的存在,而不是当一个贪官落马以后,我们才发现原来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锁在抽屉里面,束之高阁,看上去这些落马贪官的单位都有这样的一种廉政的保证书、责任书,但是后来发现他在平时根本没有起任何作用,所以,管用就得在日常生活中积极的起着作用,我们感觉到这种制度的存在。这种制度的存在是能管住滥用权力的行为,能够真正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要科学、严密、完备、管用。我觉得这句话就点出了一切。
廉政建设的终极价值取向是保障人民切身利益
[主持人]:不论是这次的中纪委全会,还是十七届四中全会都反复强调一点,就是要抓紧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林教授,在今年,拆迁、征地这些重大民生问题上,怎样来做好反腐工作?如何加大在民生领域内查办这些违法违纪的案件呢?
[林喆]:这再次体现了我们廉政建设的价值取向。我曾经在学习时报的头版写过一篇文章,后来这篇文章被人民网中国共产党网站转载了,题目就是“廉政建设的终极价值取向——人权保障”。所以几年以前,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就已经说过,我们把做好群众工作也看成是我们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林喆]:我们发现,凡是在腐败成风,干部行为失控的地方,最先受到损伤的一定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保障人权。因此,在廉政建设中,我们关注民生,我们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权,就成为我们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些年来,无论是在实施纲要中,还是在五年反腐规划中,都提到了民生的问题,都特别提到了反不正之风,搞好群众工作,做好群众权益的保障的缘故所在。
[林喆]:在前几年兴起的强制拆迁之风,媒体也好,学者也好,都提出了很多的批评。现在强制拆迁的条例已经被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是物权法,就是说这实际上是一个信号,什么信号呢?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保障群众所拥有的房屋权。关于私宅、关于房屋权,从鲁迅年代以来我们的法律,包括宪法,就已经明确地规定,公民的住宅权是不容侵犯的。我认为,地方政府要进行建设,本身也是一个有利于民生的事,但是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能够好好地做呢?就是说我们要拆迁一片房子,改变城市的风貌,或者改变群众居住的困难,给他们更好的住宅。这是关系到民生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听证会,和群众商量来解决,而不要采取那样的一种强制的做法,以导致民众的一些过激的反应。所以,我认为,随着廉政建设力度的加大,反腐败的两年规划也出来了,随着我们人权保障力度的加大,在今后,特别是在我们现在的2010年,在这些问题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得要好一些,工作方法上都应该有所改善。对于那些民众不愿意离开的地方,我们完全可以采取劝说、协商、妥协、让步的方式得到妥协的解决。而不要采取那种粗暴的、野蛮的拆迁方式,停水、停电或者动用警力,我觉得这都不是上策,都不是很好的办法,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比较好的方式。
[林喆]:从这些我会想到,在我们国家的许多地方政府,是不是能够把群众工作做得更细一点,在城市改造的进程中,我们能不能把工作做得更细一点。然后,在很多的时候,当民众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时候,能不能和对方当事人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你只要把道理说透了,他会做出一定的让步,他也会让步,这是一个协商的过程,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而不要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解决。
民主、制度反腐可让中共走出历史周期律
[主持人]:在这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建成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林教授,您如何看待制度建设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如何处理好权为民所用和制度约束权利这两者的关系?
[林喆]:大家都记得1945年的时候毛泽东和黄炎培的对话,黄炎培对毛泽东提出,历朝政府都是由盛变衰变亡,中共如何跳出这个周期圈,毛泽东很肯定地告诉他,我们找到了办法,就是民主,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我们才不可能人亡政息,从那个时候到现在已经半个世纪过去了,我党一直寻找有效的方式防止腐败,防止出现历朝历代所出现的那样曾经有过由盛而衰而亡,这个寻找我们找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们找到了,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的时候我们明确地提出了要制度反腐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之后的几次会议,再次强调了这样的一个思路,这几次的会议,我们可以用这样几句话来形容,一个就是16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以防为主。还有就是实施纲要上讲的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关键,以监督为保障。制度问题就这样被提出来了,我们现在经常讲要从源头上反腐败,所谓的源头上反腐败就是制度反腐。通过制度。
[林喆]:这次五次全会特别提出教育制度问题,还有我们现有的制度的改革问题,监督制度问题,都离不开制度这两个字。我们有哪些制度呢?责任追究制度,就是问责制,以往的问责制上面有两个缺陷:一是我们的问责往往问到责任官员这里为止,实际上真正的责任追究还应该往下继续追究,这个贪官是怎么被提拔起来的,是谁提拔的,是不是需要追究用人失察的责任,另外,谁监督的,是不是需要追究监督缺位的责任。这次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规定就弥补了这个缺陷。特别规定了七种情况问责,其中两种情况就是:一是用人失察,二是监督缺位。这种情况需要追究责任。这样我们就弥补了责任追究方面的制度缺陷。另外一个缺陷就是,落马官员没过多久重新复出,群众不知道,一看怎么又当官了,而且有的甚至不仅官复原职,有的还被提了。群众就有意见了。去年颁布的问责规定也在这个方面进行弥补,规定必须经过一段时间。
[林喆]:又比如我们的一项制度,重大问题汇报制度,但是我们发现,这项制度在很多地方,在不少地方,成了一个形同虚设的制度。除了生老病死、婚丧喜嫁这样的事情需要汇报之外,还有其他的,比如官员子女的出国,配偶的出国定居,不仅是你的亲朋好友,还有,你在某一个企业任职,你在其他单位从事第二职业,这样也算重大事项,也应该进行汇报,但是,在一些地方没有做到,以至于某个官员一旦落马,大家才知道,他还有这件事啊,我们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可见,这项制度在日常没有起到作用。等等之类的制度,都需要完备。这才是制度建设。而不是说颁布几个规定,这就叫制度建设了。我们现在的规定不缺,我们现在的规定很多,但是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规定有哪些呢?这就是我们所需要认真考虑的。
[林喆]:另外,规定制定了以后,责任书制定出来了以后,需要监督。谁来监督?我刚才说了,五大监督体系。在这里特别要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党委会监督。党内监督主要包括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还有普通党员。现在在党内,民主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普通党员发不出声音来,党委会不起作用,在有些地方这些问题比较严重,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实施纲要中,在几次全会当中,中纪委全会、中共中央全会当中都特别强调完善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我想,这些方面也需要加强,这也是制度建设的内容。
反腐制度科学化严密化才能管用
[主持人]: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提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制。刚才您也提到了,您怎样看管用的反腐败制度?就是这个制度怎么才能管用?什么样的制度是管用的?请您谈一下这个问题。
[林喆]:我认为所谓管用就是指:第一,能发挥作用,它原来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最后这个立法目的实现了,它就变成管用的了,或者立规的目的实现,就是管用的。第二,人们能够感觉到这个制度就在身边。第三,这个制度能够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来发挥作用。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经常讲到的收入申报、财产申报,现在我们能够管住干部最主要的有两项制度:一是收入申报制度;二是年终考核制度。
[林喆]:先看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在年底根本发挥不了作用,我们只要看看程序就明白了,程序就是领导干部在上面述职,把他所做的工作都讲一遍,讲完以后,组织部门把一个票箱拿来,大家拿一个票,你看我,我看你,这时候很公开,大家都知道对方填什么,因为都在一个圆桌,填好以后,交给领导,领导收好以后,放在箱里就带走了。我们看到了什么呢?两个缺位:第一,这里没有质询环节,群众发不出声音来,没有一问一答,曾经有记者跟我说,这个质询环节怎么加,我说很简单啊,述职好了以后,主持人就应该说现在开始质询,这个环节就有了。群众就会问,上一次那个什么事,你到哪里哪里去,你能不能把这个过程解释一下,让领导干部有一个解释的机会,也可以消除许多误会,他就说上次什么什么。另外一个人就问,不对,我听说你当时是什么什么,跟谁见面了,他再解释。要有这样一问一答,这样就会把很多误会解除,也会把很多不清楚的问题暴露出来。
[林喆]:第二就是公示环节。对于那些群众投票,不及格率很高的官员,让他继续留任,有关方面应该做出合理解释。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为什么?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票数。应该公示,看一下他到底优秀、良好和不及格得了多少分。投票人有权利要求了解投票的结果。我经常说这是半截子民主,汇集民意,大家投票,这是民主的表现,但是把票从票箱中拿出来放到阳光下去晾一晾,给大家都知道,公示一下,这也是民主的表现,我们现在只有前,没有尾。
[林喆]:现在没有干部紧张年底的考核,大家都知道这是很容易通过的。特别是在有些单位我们能看到一个现象,上级组织,比如党委会的,某一个人是专门负责你这个地方的、你这个部门的,往往这个负责干部就会坐下来做导向型的发言,这一年我们的班子,你们这个车间或者学校对你们这个部门的工作是很满意的,这等于定调。不可以这样。所以应该有一项制度,负责该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得下来听取,他完全可以看记录,进行引导性的发言。
[林喆]:另外,我们管住干部的还有一项制度就是干部收入申报。干部收入申报里面也是少了四个关键的环节:没有审核环节、没有公示环节、没有追究环节、惩罚环节,没有记录环节。结果20年来落马的官员也没有一个是根据收入申报发现的。结果这些制度反而成了年年证明这些贪官是廉洁官员,起到了这样的作用,掩盖罪行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一个制度上的很大的缺陷。这样的制度就是不管用的。第一,不科学、不严密;第二,不管用。这就是我们需要改革的。所以这次四中全会特别提出要改革制度,制度上要进行改革。
[主持人]:刚才您也谈到了党内民主对于反腐败的作用,普通党员党内监督权得到提升,这对党内监督体系的作用在哪?另外,如何进一步通过党内民主建设推动反腐败的体制机制的建设?
[林喆]: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党内监督是很重要的一个监督,因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就生活在我们党内,他的工作也是在党内进行的,所有的党员干部对他的行为都看在眼里,特别是一把手的行为,他在班子内的发言,他的表态,他的工作情况,他在党内的种种表现,党员群众都看在眼里。所以,党内监督实际上是五大监督体系最重要的,但是目前也是问题最多的。我们看到的是在很多地方,普通党员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连提意见都没有。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我们缺乏一个制度,过去我们有,那就是每周的党员生活会,毛泽东当时展开这样的一项活动,就是支部生活,过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互相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些年来,这项制度不多见了。半年能过一次组织生活就很了不起了。我觉得这项制度应该积极地恢复起来。我们现在从农村的最基层组织一直到城市里面的街道、学校,还有工厂、企业、机关,我们都有支部会议,但是,我们有多少支部会议是真正地在召开呢?有的支部会议就变成了游山玩水会议,或者是瞎聊会议。在支部会议上,我们要学中央的最新文件,学党的文件,学英雄模范的事迹,学他们的事迹,然后展开讨论,或者我们去参观,或者看一些非常好的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然后,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展开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平时积存的怨气,把平时对某个人所持有的成见,都可以在这样的会议上把它讲出来。而这个有什么好处呢?这可以对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时敲警钟,你哪个行为在最近做得不好,你哪个行为是不好的,这样可以防止他犯更大的错误,一定要有这样的监督机制,但是我们现在在很多地方没有。所以这是我们在党内监督、党内民主方面做得很不足的一个方面。
[林喆]:我就是一句话,就是恢复党内民主生活。不说每周,至少每个月应该过一次组织生活。那些领导干部有他们所在的支部,他们参加支部生活应该像普通党员那样参加支部生活,然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实际上这是他们听取群众意见最好的机会和场所。我想这项制度我们应该把它认真地建立起来。
网络反腐需要合理性需要制度化法律化
[主持人]:这几年来,网络反腐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词汇,很多网上举报为查办一些腐败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不少网友揭露腐败的贴文也促使一些贪官纷纷落马。您怎样看网络反腐在新时期的作用?如何利用好网络这样一个双刃剑推动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
[林喆]:网络反腐是一个双刃剑。我们先讲它积极的意义。民众在网络上反腐表明了民众参政的热情高涨。另外,对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这是好事。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它的一个消极的一面,我们先分析一下,网络反腐,哪几种人在反?第一类人就是确实是关注廉政建设,然后,痛恨贪官,另外,也想对我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献计献策。这些人中以学者居多,现在有很多学者在自己的博客中专门设立了反腐败的平台。这样的一些研究,对于反腐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民众也能通过这些平台了解中央的精神,通过学者的解读。还有就是了解反腐败的动态,以及一些学者的观点。
[林喆]:第二类人就是受到了贪官的迫害,或者平时自己身临其中,受到腐败的损害的一些民众,他们举报无门,或者是投诉无门,他们就想到了网络反腐这一块。因为现在网络上登记的制度都不是很严格的,他们就自己建立反腐败网站,揭露他们所认为的那些贪官。这个也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比如湖南郴州的曾锦春的落马,就是网络反腐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群众不断地举报,最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在这些反腐败网络纷纷对曾锦春恶性揭露上,有了重大的突破。我们一些贪官这样的落马都和群众的举报是密切联系在一起,而群众的举报有很多是在网络上首先披露出来的。这是网络反腐的很积极的一方面。这种情况有的时候群众通过网络反腐也给自己人身安全带来了一些问题,这种反腐必须要加强法律意识。
[林喆]:第三类人就是一些网民,这些网民主要以散兵游勇为主,他们往往是路过某一个网站,发现了一个社会新闻,然后出于正义感或者义愤,纷纷投入进来,然后揭露某一个官员的行为,比如周久耕的落马就是如此。
[林喆]:第四种就是愤青。
[林喆]:另外,利用网络反腐,我们一般不把它包括进来,比如有些地方的检察部门利用网络反腐,让民众在网上举报,他们设立一个平台,在网上举报,或者在网上公示一些廉政建设的信息,或者在网上由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和群众对话。这实际上从广义上来看,它也属于网络反腐的一个重要形式,但是,我们现在谈的显然讲的是民众的网络反腐,就不包括于其中。那个一般来说是比较规范的,有程序的行为,有官方的组织行为。我们现在不把它包括进来。我现在理解的你讲的网络反腐,主要还是民众的网络反腐,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本身动机是良善的,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愿望也是好的,但是我们要注意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不要本来是一个有利的事情,变成一个对他人的人身攻击、诽谤、侮辱,对他人人权的侵犯行为。这是我们要注意的。第二,网络需要制度化,需要法律化,应该把网络上的各种问题,就是一些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上来,依法进行。我问过国外的学者,他们说根本不可能在屋子里,马上就是侵犯人权了,不可能的,所以这是很带有中国特色的,这个肯定不会继续持久地存在下去。像我刚才讲的那几种情况,不可能今后也适用。比如“人肉追查”,这是完全带有侮辱性的,不顾人的人格尊严,要把这种行为取消。
[林喆]:至于网民,通过以网络的形式,因为网络的平台快捷,成本非常低,尤其在很多地方,网络又不是实名制,所以,它就容易出问题。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加强网络的建设,使它更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这样的话,我们能够更好地依靠网络的平台进行廉政建设的良善目的。
要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作用
[主持人]:下面我们谈一谈巡视制度。去年11月份,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贺国强书记担任组长。后来,又出台了试行条例,做出了一些重要的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重视。但是今年巡视工作,您觉得在哪些方面会有一些创新?怎么继续推动这项工作?
[林喆]:早在十六大之前,当时为了贯彻中央在1996年提出的加强党内监督五项规定,这样,中央和各个省市自治区对高级、中级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就加强监督,这样就建立了巡视制度。巡视制度讲穿了就是一种中央的垂直制度。
[林喆]:2004年的时候,中纪委和监察部对56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这些年来,巡视制度在反腐败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比如,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还有原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这样一批高官的落马都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所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去年我们颁布了巡视条例,中央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于加强了制度上的管理。
[林喆]:巡视工作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摆脱地方上的各种网络的控制,就是各种宗派体系、裙带关系、地方保护主义的控制,而直接地对问题进行处理。另外,客观上,实际上给广大的党员干部设立了一个举报的平台。这项工作要使得它变得更积极。我觉得2010年我们需要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要发挥它的整个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作用,现在我们实际上还是静坐民众的上门,实际上普通党员要想找到中央巡视组是非常困难的,他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巡视组什么时候来,这是很难的。所以,我在想,需要进行一项制度,就是巡视组每到一个地方的时候,应该主动地找普通党员干部、群众了解问题。这样的话,先是微服私访,在一定的时候,马上就可以公布他们的地点,以便让人民群众能够找到巡视组。当然,这样搞有一个弊端,很有可能巡视组就变成信访局了,各种各样的信访,和腐败没有关系的,全部跑来找到巡视组了。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因为那些举报的群众不可能一下子举报,可能有的举报了多年,有关方面就有义务向巡视组提供这些人的名单,巡视组可以召集这些人开座谈会,听取情况。因为我告某一个贪官,可能会告了几年,有关方面都是知道的,我经常去告的。巡视组到下面来,就有义务或者有责任去寻找这种常年告贪官的人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开一些座谈会。我觉得这是巡视组在巡视工作当中要改革的一个环节。
[林喆]:第二,巡视组在当地巡视的时候这样做,他离开以后,他必须留下一个地址或电话,以便群众以后的追踪、反映。我没想好这个环节怎么做,这个环节必须是给一个非常可靠的或者有关的部门,或者当地纪委,给他们留下一个可供联络的通讯号码,以便民众以后有什么问题,还能找到他们反映情况。我觉得要有一个渠道。关键就是一句话,就是一定要让巡视组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通道畅通。我觉得今年要做这项工作。这样会加大巡视的力度,容易发现问题。就是说,不能隔断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而要疏通这种渠道。
建成反腐败体系需要出台反腐败法
[主持人]:我们来看最后一个问题,五次全会之后,请您展望一下惩防体系下一步的着力点和努力的方向有哪些?
[林喆]:五次全会以后,我们要做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按照实施纲要规定,所以,从今年开始,我认为,中央会加大力度,来完成我们要建成的反腐体系现在所缺失的很多工作。我们先看看缺失什么工作,我们就知道今后几年会做什么。
[林喆]:第一,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一部反腐败法。法制日报有一个对我的采访,就用了我的一句话,“反腐败法的出台是反腐败体系建成的重要标志”。所以,这项工作必须马上做了。
[林喆]:我们先需要一个反腐败法:第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第二,接收礼品、接收馈赠的最低底线;第三,官员禁止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第三,官员离任以后进入领域的规定;第四,反腐败的权威机构极其他们相互的关系;第五,干部每年一度的考核制度;第六,党政干部的问责制度及其复出的严格规定。也就是我们现在零零碎碎的这些规定都有,但是能够把这些规定全部合到反腐败法当中,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确定下来。
[林喆]:我们就讲其中的一项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我们就可以看到其他制度应该怎么制定了。我认为,我们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我们没有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因为严格意义上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应该包括两个重要环节:第一,公示环节和追究环节;第二,在刑法上设有瞒报罪,对于那些谎报、漏报、瞒报的人的行为必须做出法律的惩治,我们没有,我们有什么呢?我们有一部官员收入申报。在我们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制度资源来完善这个规定,这方面的制度。
[林喆]:怎么完善呢?我们现在有一部党政干部收入申报,我们根据这个申报可以完善一下,我就提出增加四个环节就可以完善了,完全可以达到像国外财产申报法那样的具有效力的一项制度。第一,审核制度;官员收入申报以后,必须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核者必须署名,一旦出了问题,要追究。第二,公示环节,登记了以后,不能一归档以后就了之,必须公示。怎么公示?我们要精心设计。我现在提出的是同级公示这样一个模式,也就是科级干部在科级干部中公示,处级干部在处级干部中公示,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班子内公示,人大任命的官员在人大内部公示。以后视情况逐渐在党内公示和一定范围内公示。我觉得这样做比较好,也稳妥。因为任何制度都是双刃剑,搞得不好可能社会动乱。所以,我们就想稳妥地进行,一定要管用。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就必须严密、周密。公示旁边就应该放一个举报箱,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有举报的反馈上来。
[林喆]:第三,设立一个追究环节。对那些瞒报、漏报、谎报者必须进行惩治,我们现在没有法规,那么我们按照党纪处分,我们的党纪处分内容是很多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我们可以动用党规。
[林喆]:第四,登记环节。我们应该给干部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对于那种年年谎报、漏报、瞒报的官员的行为必须在信用档案中有所记录。信用档案作为提拔任用这个干部的参考,所有的这些环节当中,审查者、公示者、登记者都要署名,都要签名,一旦发现问题必须负连带责任。我觉得我们现在就可以实行,不需要搞试点。有这四大环节完全可以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
[林喆]:还有一项制度,考核制度。我提出的是增加两个环节。考核制度:第一,增加质询环节,我刚才说过了,要有对答和解释,群众提问和被考核者的解释;第二,公示,必须把投票结果公示。对于那些群众不满意的官员,仍然在岗位上,有关方面必须做出合理的解释。
[林喆]:我的整个思路就是在所有的廉政建设的制度上都必须包括公示环节,必须阳光,我们叫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我们就是阳光制度,在各个国家,反腐败制度都被称为阳光制度。
[林喆]:第二,监督必须到位,必须让我们感觉到它的存在,它必须日常生活化,它总是无时无刻的起作用。就是监督制度必须管用,而不是形同虚设。
[林喆]:我想,我们这样对制度一点一滴地进行改革,进行修补,去完善它,我们就会有一个非常好的廉政建设的制度,就会有一个非常好的、科学的、严密的、管用的制度。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此结束了,感谢林教授对五次全会作了一个非常精彩的解读。正如我们“七一社区”的一位网友说的,希望在这次会议的精神指引下,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雷声更响,雨点更大,措施更硬。再次感谢林教授的解读,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下期再见!
[林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