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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还须理“旧账”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20 08:36

民间有一个好传统,每到岁末年初,家家户户都要尽最大努力把一年来欠下的旧账理清还清,否则就会内心不安,过不好年。笔者认为,干工作也应如此,理好旧账,才能开好新局。
   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却发现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理“旧账”、还“旧账”缺乏热情,缺少动力。有的上年度年初确定的有关民生的目标任务还未实现,就匆匆因年度结束而全部画上句号;有的上年度承诺为群众办的实事一拖再拖,没有落实,成为“空头支票”,等等。失信于基层,失信于群众,其不良影响显而易见。
   做人不还旧账,被称为“赖账”,反映的是人品道德;干工作不理“旧账”,反映的是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作风。俗话说:“言必行、行必果。”改善民生,切忌“忽悠”,承诺绝不应成为没有下文的“沉诺”。我们党之所以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正因为这些“小事”是民生所依,民心所系,是群众的实际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旧账”、还“旧账”,关系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社会稳定,马虎不得,敷衍不得。
   当前,正值新年开局起步之际,各地、各单位都在忙着谋划和部署新年度目标任务。在这个关键时期,各单位有必要先理理上年度的“旧账”,看看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还有哪些没有实现完成,承诺为群众办的实事还有哪些没有落实到位,对群众要有个交待。如果近期有条件能还清的,要确定职能部门和具体人员限时完成,决不松懈和罢手;如果工作中确实碰到了难题,一时无法还清的,要列入新年度工作安排,搞好衔接并告知群众;如果因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造成没进展、没突破的,千万不要瞒、不要“忽悠”,相关责任人要被问责并着力改进工作。唯有理清和还清“旧账”,我们才能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在新年度取得更好的成绩。(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卫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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