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有了制度就要有检查有督促,保证制度落到实处。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个主题,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毫不动摇、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特别是2008年以来,省委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从省委做起,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抓党风政风的责任。今年1月,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带队,组成13个检查组,对各市(地)、部分省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从上级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上级领导干部要对下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相互监督。这样,才能真正把我们党建设好,有效地防止腐败。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会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在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期间,有个叫党仁弘的人,能征善战,也有治国理政的本领,被委以重任,成为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老百姓也都拥护他。但党仁弘有个很大的毛病,就是贪,在广州都督任上被人告发,经过核查,贪赃一百多万,按照当时唐朝的法律,应该处以死刑。唐太宗对此非常痛心,便找来五品以上大臣开会商量,能不能找个变通的办法,免除党仁弘一死。但他又觉得这样做乱了法律,有负于上天,于是便决定在寒冷的冬季到城南郊外,坐席素食,向上天谢罪三天。在群臣的极力劝阻下,唐太宗虽然未举行谢罪仪式,但仍下了罪己诏,认为自己犯了失察、徇私、赏罚不公三条罪过。最后,唐太宗免除党仁弘死罪,废黜为平民,流放到钦州。
作为一个权力至高无上的封建帝王,不论是演戏也罢,作秀也好,能够为下面一个贪官自责、自咎到如此份上,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李世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李唐统治的久远,不惜如此自贬自损。我们是共产党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在里边,更应该光明磊落,坦荡宽宏,更应该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下属有了贪污腐败行为,应严肃查处,并要自责、自咎。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经济社会越发展,越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越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要紧紧围绕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惩处有力,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探索完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察机制和奖惩机制。对党员干部要坚持“四严”,即严格教育、严加管理、严肃纪律、严厉查处。当前,一些干部对送钱送礼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其实,送钱送礼与贿赂没有本质区别,送钱送礼其实就是送腐败,一定要坚决刹住送钱送礼这股歪风。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要经常进行廉政谈话、劝诫警示、全程监督,有效地防止腐败。严是维护党的形象,是真正爱护干部的具体体现,严一点要比出了问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好得多。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不论哪一级的领导者,都应该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既要勤政,又要廉政,既要干事,又要干净。要牢固树立自律意识,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说到做到。在廉洁自律上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在班子和队伍面前喊出向我看齐。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威信,令行禁止,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