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四川省眉山市2010年公开选拔30名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日前进入面试环节,评委中有50名群众评委,包括25名普通群众和25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眉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十庆说,每个评委组由7名专业考官和10名群众评委组成,群众评委的评分在面试分值中占三成,“群众评委不是看客,而是具有相应的话语权。”干部选用,群众不仅能担任面试考官,而且说话管用,不禁令人叫好。
对一个干部的作为,普通群众有切身体会;对干部的选用,群众最有发言权。但是许多地方在选用干部时,面试“考官”一般都是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基层群众几乎没有直接发言权、否决权。虽然面试之后的公示、考察阶段会向群众征求意见,但因其很容易被部分群众理解为“走过场”而难以了解到群众的真正看法。与群众直接掌握的对干部选用的实际话语权相对较弱不无关系的是,现实中个别干部紧盯着上级领导,揣摩上级领导的喜好,而不是紧盯群众需求;打造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不是切实为群众办事。
我们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群众如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选用考核干部。眉山市公选干部让普通群众当面试“考官”,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公选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公信度,显示了真正的民主政治精神。同时,这一做法可有效增强干部的民生意识,使其工作更注重“唯实”、“唯民”,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当然,要使民意真正在干部选用中发挥作用,确保群众“考官”真正具有相应的话语权,且说话真正管用,还要扩大群众“考官”的参与面,拓宽民意表达渠道,适当提高群众意见在面试、考察等环节所占分值比重,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群众“考官”的考评意见,在社会各界监督下,将群众意见落到实处。(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朱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