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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民生指标”要听“民声”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9 08:41

某地日前完成首份《市民生活质量指数报告》,结果发现在涉及民生的同类问题上,主要由政府常规统计指标而来的“客观评价”与来自百姓日常感受的“主观评价”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在百分制情况下,8大类政府统计指标中,有一半评分差异超过20分。统计数字与“主观感受”之间存在一定范围内的差异,尚可视为“正常情况”。但如果差异过大,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反思。
    关注民生,共建和谐,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许多地方都制定切实可行的“民生指标”,建立了面向群众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力争使不同利益主体能够公正合理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把各方面的利益诉求统一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需要强调的是,对民生状况进行量化,形成相对科学的参数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的“民生指标”往往是政府部门单方面统计分析,是对各项既有统计数字的“加减乘除”,于是造成“民生指标”不问“民声”的现象。“民生指标”最具有发言权的应当是普通群众,他们不能仅是被统计的对象。“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民生状况如何,群众有最深刻的感受。如果统计“民生指标”只是专业统计人员的事情,而把群众的感受放在一边,就难怪“8大类政府统计指标中,有一半评分差异超过20分”。不能反映群众“主观评价”的“民生指标”就是一堆冰冷的数字,又如何称为“客观评价”呢?
    因此,在“民生指标”的考核过程中,我们更应当重视“民生感受”,要常常看看他们碗里吃的是什么,锅里煮的是什么,住房条件怎么样,居住环境怎么样,对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如何,对分配制度的满意度如何,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否达到了和谐畅快状态……这种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之上的“民生指标”,才能更全面地反映群众的民生状况,让群众信服,对以后的工作才具有更强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钱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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