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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应“走程序”并非“走过场”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12 08:26

凡事“走程序”,一切按制度办,这是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强化权力公开运行的监督约束机制时反复强调的。今年是换届工作关键之年,选人用人“走程序”显得更为重要。然而,个别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不是带头遵守制度履行程序,将制度和程序当作可以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面团,先“拍板”后“走程序”,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凡事一人说了算。

  胡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干部工作历来重程序,这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换届过程中,通过查处的案件事实表明,少数领导干部将选人用人程序当作摆设“飞过海”、形式“走过场”,以“走程序”为幌子,行先集中后民主、真集中假民主之实。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进行什么活动,都要遵守一定的程序。选人用人“走程序”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反映了干部工作的客观规律,一经确定便需共同遵循。从某种意义上说,当选人用人的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走程序”就往往带有决定性作用。坚持选人用人“走程序”就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违反选人用人“走程序”就是破坏公平公正的原则。

  应当看到,时下一些地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的形式上“走程序”,实际上是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的表面上走的是正常程序,实际上搞的是“暗箱操作”。这都是程序“空转”的表现形式。一些人卖官鬻爵,并非明目张胆地置程序于不顾,而是把卖官隐藏在“正常程序”之中。

  我们制定程序是为了防止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按照程序选人用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负有重要责任。只有各级领导带头强化程序法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程序,切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才能使程序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坚强保证,成为各种不正之风难以逾越的铜墙铁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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