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是执政者应有的基本素质,也是执政者应有的政治责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警告我们党正在面临四大危险,即“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他特别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尤其要提高防腐能力,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他告诫领导干部要自重,手中的权力只能必须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四个“不等于”,即“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永远不等于永远拥有”。很显然,这次提出的四大“危险”既是四个“不等于”的继续,也是四个“不等于”之后再次对各级党政官员提出的最严厉的警告。这些告诫与论断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90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的腐败问题,如何防止因腐败而导致的亡党亡国危险,是我们党一直积极寻求破解的难题。从党的长期执政实践来看,在和平建设时期,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根源。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引起“第二次革命”,党和国家改变颜色。邓小平同志教育全党:“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就会有失败的危险。”同时从世界政治史来看,执政党只有有效地预防腐败、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大局的稳定和社会发展,凡是引起人民群众不满,丧失执政地位的,都和腐败现象有关。
近年来,党和政府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不断加大反腐力度,不断完善反腐方略,不断深入进行与腐败的斗争。面对各种新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面对依然严峻的反腐败形势和繁重的反腐败任务,迫切需要认真研究产生“消极腐败的危险”的深层次背景,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权力的腐败是腐败的集中表现,各种腐败现象的根源无不或深或浅隐藏在权力之中。而权力的腐败,又源于权力的异化。不管是吃拿卡要、贪污受贿,还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无不背离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职责,造成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给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带来损害,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损失。
事实证明,腐败往往是主观和客观防线双双失效的结果,没有自律的权力,必然走向异化;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化。也正因为如此,各级领导干部首先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只有筑牢精神防线,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抵御消极腐败危险才会有底气。
另一方面,“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种监督的力量,既来自于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保证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更来自于人民——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行使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群众雪亮的眼睛是遏制腐败现象的利器。只有织密监督网络,规范权力运行,抵御消极腐败危险才会有可靠保障。
腐败危险的存在,既是警醒,更是鞭策。党和国家如何剔除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行动是最有力的回答,实效是最得人心的答案。只有不断加强反腐的力度,不断的完善反腐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体系的职能,让腐败完全暴露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有效的遏制腐败,剔除毒瘤,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永不动摇,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安居乐业。(网友:敏而好学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