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在 8月25日至30日成功举办,文字图片展区重点展示党的反腐倡廉历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成效。
据了解,2007年以来,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3731件,其中初核23045件、立案14960件、结案151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481人,其中地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383人、移送司法机关367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党中央先后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预防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深化对执政纪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年来,各级牢牢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结合实际,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亮点一:立足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把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举办廉政教育报告会、廉政教育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廉政法规知识答题等活动,廉政文化 “六进”活动成效显著,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渗透力。
亮点二:健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各级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为的约束,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村财村用乡代管等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
亮点三:强化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财政专项资金、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收支两条线、国有资产管理、农村低保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预算外银行帐号和“小金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同时对国家下拨的保增长、扩内需专项建设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