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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廉政秀”成“腐败剧”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5 06:14

近日,在《检察日报》刊登这样一条新闻:一位曾经非常自信地对职工说:“清正廉洁向我看。”的官员在“贪欲”之下着魔,从而一步步走上腐败的道路。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李文志在担任临沂市园林处主任、临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苗木采购、绿化工程承包、工作调整、干部提拔、拨付货款及工程款的职务之便,27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银行卡及手表等共计55万余元。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李文志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这样的“廉政秀”在近年来颇有愈演愈烈的形势。当我们翻阅各种报刊,每每看到一些“清正廉洁”的“好官”突然被查处,颇有一些惊讶。因为他们在未“东窗事发”前,不论是在讲台上“心不跳脸不红”的义正言辞说着要怎么廉洁,还是在私下“一本正经”拒绝各种贿赂,都会认为这个官员是好官,但最后为什么又会犯牢狱之灾呢?笔者似乎觉得这真是“认认真真装清廉,实实在在行贿赂”。从他们的贪官“廉政语录”来看,似乎有这样一条“约定俗成”的“真理”,那就是:本来是想当清官的,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抵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一步步踏上贪污受贿的不归路。

  严于律己,谨防“湿第一脚”。明代哲学家王廷相讲过一个寓言:一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怕弄脏了鞋“择地而行”,循着干净的路面走,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里,此后便无所顾忌地踩下去,“不复顾惜”了。轿夫行路有个警惕第一脚的问题,为官行政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一个领导干部在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往往容易产生头脑发热的现象,要么好大喜功,要么急功近利,要么铤而走险……一些心存邪念和意志薄弱的人,便产生“有贼心,还有贼胆”。 “欲善终,当慎始”。党员干部无论是当官还是做人,都要始终如一。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经得起“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检验。只有管好自己的双手,才不会有“深更半夜来抓人”的噩梦。

  健全制度,铲除“腐化土壤”。健全的制度是“作秀”的铁锁。只有健全官员的监督制度,让官员的财产暴露在阳光下,才能有效防止“台上是人,台下是鬼”的贪官的丑恶嘴脸。古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古训,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制度是治腐的根本,与人治的无规律性相比纷繁复杂的法治更合理,也更适用,只有在制度上出实招,出狠招,有创新,才能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具体落实下去。

  加强监督,构筑心灵“防腐墙”。从李文志的堕落,我们可以看出走向深渊的第一步,往往是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督是一剂苦口的良药,既是对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的关心和爱护。一是要在思想上做到自觉接受他人的严格监督,虚心接受批评,勇于纠正错误,要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要听得进不同意见,知错就改。以坦荡无私的胸怀、海纳百川的气度,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严格监督。二是要在行动上做到自觉接受他人的严格监督,既要敢于接受上级组织和领导的监督,上级组织和领导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进行监督,都要主动配合和接受;三是要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实际上,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得一清二楚,“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接受群众监督要真诚,用实际行动真心诚意支持、鼓励和接受群众监督。(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杨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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