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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把“认干亲”当成“青云梯”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9 07:27
    众所周知,“认干亲”原本是感情深厚的人结成干亲,互敬互爱、互帮互助、互相交流的一种形式,是带有温情、很纯粹的一种民间风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认干亲”便成为了一些官员为牟取私欲的一种新手段,甚至一些官员当成升官发财的“青云梯”,沦为了官员腐败的新温床。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被绳之于法的一些贪官都与“干亲”有染。比如成都市交通局原局长石全志,与“干女儿”打得火热,曾挪用公款100万元帮她经营按摩公司;安徽省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曾一再宣称“我和樊某是义父义女关系”,实际上和樊某是包养关系;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因严重违纪落马前,被指包养情妇,有多位“干女儿”,且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重庆市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给儿子找了一个房地产老板做“干爹”,等等。这些贪官个个都是通过打“干亲家”、收“干女儿”、认“干儿子”等途径,千方百计地进行超前感情投资,为达到与“干亲”合伙经商、共分利益的目的,不断吞食和侵害党和国家的财产。但最终还是踩爆了“人情地雷”,将自己的幸福生活和美好前程断送在干亲关系的“护身符”下。

以认“干亲”为“马甲”,结果将自己被困在“人情关系网”里走上贪腐之路无法自拔,必须引起广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和警醒。大量腐败案件中的认“干亲”现象,从“显性权力”上看,个个官员并没有出现明显的违纪违法事件,都是依纪依法行使正常的“显性权力”,干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但从“隐性权力”上看,他们却是打着“干亲关系”的幌子,以亲情间的礼尚往来为借口,私自利用自己的职权与“干亲”合伙经商、办企、买卖官职等不可告人的金钱、权位、美色等交易,最终将自己推进了腐败的深渊。笔者认为,要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认“干亲”这一不良现象,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摆正心态、提高认识。在贪官落马案件中,不少踩爆了“人情地雷”,其根源在于心术不正,认识不到位。因此,领导干部认“干亲”要摆正心态,正确认识“干亲”的亲情关系,像普通老百姓一样珍重“干亲”之间的亲情与友情,以平常心去对待自己的“干亲家”、“干儿子”、“干女儿”等,不能心存贪污受贿的动机,试图借认“干亲”手段混淆贪腐者和行贿者之间的关系,躲过纪检监察机关的法眼。

二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以认“干亲”落马的大多数官员,都是因自身党性不强、常疏于学习,最终迷失在“干亲关系网”中,成为万人唾弃的阶下囚。因此,领导干部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秉公执法、履行职责,又要加强党性锤炼,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亲情观,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水平。还要牢记认“干亲”不良现象案件的教训,面对“钱、权、色”的诱惑,必须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多抽挤时间看书、学知识、增见识,做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事,而不是成天就算计着利用什么新方式、新方法牟取私利,满足自己私欲。同时,还要“爱”之得当,“好”之有道,使之有利于陶冶情操、完善人格,防止兴趣爱好成为“亲友团”糖衣炮弹的突破口。

三要筑牢防线、廉洁自律。“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说到底,那些被“干亲”们拖下水的官员们,终究还是因为自己的意志不坚定,不正确对待权力,没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最后在金钱和欲望面前迷失了方向。因此,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洁身自律。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坚强的党性和意志来节制过度欲望,消除认“干亲”的不良欲望,自觉做到不追求物质享受,不沉湎感官刺激,不假公济私为所欲为。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多同普通群众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模范人物和专家学者交朋友,警惕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感情投资”和拉拢腐蚀。

四要健全制度、从严防范。认“干亲”的这种官员隐性腐败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集体腐败”,为了追求共分利益。防治这种“集体腐败”,要通过探索建立各种有效的制度和健全法律法规,防止利益“干亲”团体的形成,促使已有的“腐败集体”自我收敛、瓦解。比如,加大对认“干亲”官员的处罚力度,对其定罪量刑按合伙团队全部涉案金额处罚,其他人员则视情况灵活处理,消除法不责众、风险共担心理,使不法“干亲成员”不敢“腐败集体”。同时,可以塑造社会本身的反腐义务观念,建立民间反腐团体,充分发挥网络反腐平台作用,揭露、声援、检举认“干亲”的腐败事件,探索建立社会反腐体系,铲除官员以认“干亲”滋生腐败的土壤。(杨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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