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提出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即患者入院时医生要承诺不收“红包”,患者要承诺不送“红包”,协议书将纳入病案管理。此举一出,便引发社会热议。
看病难、看病贵是公众关注的热点,“红包”问题也一直为公众舆论所诟病。在“红包”送得“理得”、收得“心安”的时候,反“红包”双向协议的出现,从制度上竖起了职业道德、社会风尚的“风向标”,也体现了国家保护患者权益、防范医疗腐败的决心,值得推介。
值得注意的是,“红包”现象通常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暗箱”行为,通过医患双方签字的一纸协议能否根治“红包”痼疾?这值得深思。
其实,患者给医生送“红包”,或是希望疏通关系,早日取得床位;或是希望医生检查、用药规范些,手术认真些,说到底,是对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分配不公的一种无奈,是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而卫生资源投入不足、劳动价值被低估,产生“脑体倒挂”,则容易造成医生额外利益寻租。这些躲不开、绕不过的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彻底跳出“红包”怪圈。因此,笔者认为,根治“红包”痼疾,须在双向协议的基础上科学分析深层次的病理成因,并在医疗体制、机制建设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问题上下功夫。
由此可见,根治“红包”痼疾,还需深化医改。比如:促进医疗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使医院业务行为和经营行为分离;改进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生医疗行为,同时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让百姓相信不送“红包”也能享受优质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廉洁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把医德医风考核放在对医院和医生考核的重要位置;完善医疗监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医生的医疗行为、服务质量等作出合理的评价;等等。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整治力度,用刚性的法规制度震慑收受“红包”者。只有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医生不收“红包”,从法律制度上让医生不敢收“红包”,才能彻底遏制“红包”现象。(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