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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误解说辞 如何服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27 10:10
    近日,有网友微博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税务局招聘女协税员,工作职责不是协助征税,而是接待上级领导,单位要求协税员陪吃陪喝,不然将扣发工资奖金。南溪区负责人表示,“女协税员当‘三陪’是绝对没有的事”,但承认确有《奖惩制度》,目前已经废止(8月23日《东方早报》)。

  由针对女协税员制订《奖惩制度》的“措辞不准”,我旋即又联想到另一几乎同时发生,且在回应外界时运用了相似“语言技巧”的“最牛拆迁通知”。8月20日,网友爆料称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仙垟陈村发布了一份告民众通知书,称对“本村辖区拦路阻挡或在工地上无理取闹”的村民,将“该打就打,打后再讲”。随后,乐清虹桥镇在其官方微博里向公众致歉,称该通知书“表述严重不当,已令全部撤除”(8月23日《郑州晚报》)。

  两起争议事件,一样“化解妙招”。只不过,女协税员的“三陪”制度被称作“措辞不准”,而村干部的“该打就打”则解释为“表述不当”。这么一来的最直接好处,显然是把最终的问责压力及追究范围控制到了最小的程度:要是说以前往往还得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地弄个“临时工”来当“替罪羊”,那么现在的“措辞不准”与“表述不当”,可能就连“临时工”也不必代人受过了——不就只是用词用语的不够谨慎嘛,来个“有则改之”,就请不要“误解误判”了。

  “一是一,二是二”。税务部门也好,农村基层也罢,出个通告、发个文件,若是总存明显疏漏,甚至根本就是罔顾法律,这样的“标准错误”,该承认就得承认,该问责就应问责,本身就没有文过饰非、偷换概念的“变通之道”与“误解之辩”。否则的话,像这样缺乏基本从业技能及素质的公职人员,还是请其趁早退位让贤。可人们当然清楚的是,某些公仆所谓的“疏忽”或“不当”,其实并非“真疏忽”、“真不当”,不过是想把公众舆论当“弱智”罢了。

  “临时工”已换成了“外界误解”。这会不会成为卸责诿过的一种时髦新招,且让我们保持警觉、静观其变。(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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