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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泛化”要不得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08 08:28
    现在有一种不良社会现象,就是有少数人对什么都持怀疑态度。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开展某项治理工作,他们不假思索地说一定会走过场。某个地方搞个旨在提倡新风正气的活动,他们马上跳出来说,那是摆花架子。某个人做了好事,他们立即说此人一定有所企图。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看法,也有类似现象。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探索、采取了一些创新性的举措。如有的地方为了促进党员干部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让每个党员干部工抄一份廉政准则全文。有的地方创制“廉洁操”,让党员干部每天采取自问自答的形式,提醒自己遵纪守法。一些地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考反腐倡廉法规内容,强化学习和理解。这些做法一见诸媒体,立即有人站出来说,这是“作秀”,是“花拳秀腿”。

  毋庸讳言,在我们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个别地方和干部政绩冲动、作风不实、落实政策不到位、诚信缺失等原因,的确有一些“面子工程”、哗众取宠、形式主义、骗人耳目的东西存在,影响到人们的正常认知。但总的来看,说所有的事情都这样,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以个别否定全部,以局部推测普遍,由此而形成一种不信任的惯性思维,其实并无多少理由和根据。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目的是对党员干部进行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增强遵纪廉洁意识。让党员干部手抄《廉政准则》、参加反腐倡廉法规考试,至少会促使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而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知道的就知道了,不明确的就更清楚了。让领导干部做“廉洁操”,至少会使那些良心、正气尚未泯灭的人纯净志虑、提高警惕,使那些有些私心杂念的人有所收敛、悬崖勒马。这些措施,客观地讲不可能起到迅速杜绝腐败的作用,但暂时的状况并不等于不断努力后的成果。教育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只有坚持不懈,持续、长期地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进行正面影响,才能取得长期功效。

  有人说,被查出的严重腐败分子,不是也接受过党的教育吗,不是也在党组织的要求下多次开展过党纪法规学习吗,为什么还会蜕变堕落呢?这其实也不奇怪,从一些贪官“不懂法”的忏悔中,我们更能意识到只有一如既往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使廉洁从政意识在他们头脑中扎根、与他们心灵相融,才能树立对党纪国法的信仰。

  不要总是抱着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轻易地否定廉政教育的载体、形式。要知道,廉政教育成效显现需要时间。(中国纪检监察报 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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