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53岁的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龙湾分局原局长戴建华走上法院的被告席。旁听席上,他的家人早已泪眼涟涟,哭瘫在座椅上。有人说,戴建华很讲“哥们义气”,可正是这所谓的义气,让戴建华沦为阶下囚。(据10月25日《浙江日报》)应当说,现年53岁的戴建华本应安享晚年,尽享天伦之乐,但真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终究要还的”,退休之年的戴建华却不得不走上被告席,最终东窗事发、镣铐加身,留给他的只有悔恨的泪水、冰冷的铁窗,真是令人叹息、让人深思。
据悉,戴建华很讲“哥们义气”,在一些所谓“朋友”中博得了“带头大哥”的称号。按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领导干部有正常人情往来是可以的,但戴建华这种“哥们义气”显然变了味、走了调。不论是为韩某“操作”租到店面,“热心”帮潘某联系工程,还是“主动出击”为朋友摆平“难题”,他在案后却将这种受贿视作“人情往来”,进行辩护。但明眼人都知道,这无非是受贿的“遮羞布”和对腐败堕落的辩解,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按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今天你“哥们义气”收人钱财,明天必然为人所用,被人牵着鼻子走。显然,戴建华在“盛情难却”下,私欲如无底之壑,为钱所迷,最终一步一步走向违法违纪的深渊。当前,有些贪官,却总喜欢拿“人情往来”作挡箭牌,推卸责任。但是法律是公正的,行贿终究是行贿,受贿始终是受贿,只要拿权力作交易,不管采用何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的,最终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戴建华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领导干部要以责任心运用和看待权力,把权力当成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平台,在人情和法律之间做出明智的选择,不该想的不想,不该拿的不拿,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做到自省、自重、自律,自始至终做一名组织信任、群众拥护的人民公仆。(巍巍珠山)